松井股份(688157):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原标题: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股票简称:松井股份 股票代码:688157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HUNAN SOKAN NEW MATERIALS CO.,LTD.) (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777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 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将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设置了赎回条款,包括到期赎回条款和有条件赎回条款,到期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有条件赎回价格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如果公司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在所持可转债面临赎回的情况下,考虑到其所持可转债不能转换为公司股票,如果公司按事先约定的赎回条款确定的赎回价格低于投资者取得可转债的价格(或成本),投资者存在因赎回价格较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设置了回售条款,包括有条件回售条款和附加回售条款,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如果公司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在满足回售条款的前提下,公司可转债持有人要求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公司将面临较大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兑付资金压力并存在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风险。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聘请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松井股份主体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评级机构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 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四、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设定担保而存在兑付风险。 五、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风险 高端消费类电子产品具有更新迭代速度快、发展方向不确定性大等特点。 因此随着下游应用领域的变化,行业内的企业被要求具有更快速灵活的研发机制和具备突破性创新或颠覆性改变的工艺技术。如果公司不能具备产品方案解决能力,及时创新并掌握相关技术,适时推出差异化的创新产品不断满足客户需求,则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持续盈利能力将会削弱。 此外,公司注重技术、产品的研发创新投入,未来预期仍将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支出,但由于产品研发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耗时较长且研发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出现研发项目失败、产品研发未达预期或开发的新产品缺乏竞争力等情形,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从高端消费类电子领域的新型功能涂层材料行业经营模式来看,鉴于终端对最终产品的品质负全部责任,对构成产品的涂层材料选择,有强管控权等特点,使得公司采用“终端指引、模厂落地”的销售模式,上述业务模式特点导致公司对下游客户(特别是终端客户)存在较大的依赖性。 与此同时,下游行业领域高度集中的市场格局使得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收入总额比例分别为 37.07%、34.74%、31.79%和 33.68%,前五大终端客户销售收入占收入总额比例分别为 87.55%、75.22%、63.39%和 58.82%,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形。未来,若公司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采购需求大幅下降或调整采购策略,可能导致公司订单大幅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产品销售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50.50%、48.78%、50.11%和 50.04%,存在小幅波动的情况。未来,若公司未能持续保持技术领先,不能持续推出系列创新产品,导致优质客户流失,将会对公司毛利率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所处新型功能涂层材料行业竞争较为激烈,与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关系的主要为国际知名的综合性化工集团,如阿克苏诺贝尔、PPG等。上述企业拥有较长的发展历史、技术储备深厚、资金实力强,产品应用领域广,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力。 此外,以高端消费类电子和乘用汽车为代表的一系列产业逐渐向国内转移,为包括公司在内的国内涂层材料企业带来发展机遇,预期未来国内市场竞争趋势将日益加剧。面对上述情况,公司若未能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持续保持强劲动力,则存在被竞争对手赶超的可能,从而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汽车涂料及特种树脂项目(一期)”和补充流动资金,相关项目系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及严谨的论证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能够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对全面提升公司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项目可能受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延期实施或管理方面不达预期等因素影响,进而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临实施进度不达预期或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六、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一)公司关于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存在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填补股东回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但需要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的是,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投项目推进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建设“汽车涂料及特种树脂项目(一期)”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战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积极调配资源,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力争实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到预期效益,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2、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管理募集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3、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企业内部控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制订了《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明晰和稳定对股东的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的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之“(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七、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上市后利润分配情况 详细内容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三、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 2 二、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 2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2 四、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 3 五、特别风险提示.................................................................................................................. 3 六、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 5 七、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上市后利润分配情况 .............................................................. 6 目 录 ........................................................................................................................... 7 第一节 释义 ............................................................................................................... 10 一、普通术语 ....................................................................................................................... 10 二、专业术语 ....................................................................................................................... 12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4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14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14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8 四、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基本条款 ........................................................................................ 22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31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相关机构的关系 ............................................................................ 33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5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35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38 三、其他风险 ....................................................................................................................... 39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4 一、本次发行前股本总数以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44 二、公司科技创新水平以及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或措施 ........................................ 44 三、组织结构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47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和上市以来的变化情况 ................................ 54 五、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59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62 七、公司所属行业基本情况 ................................................................................................ 76 八、公司主要业务的有关情况 ............................................................................................ 97 九、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情况 .............................................................................................. 110 十、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114 十一、重大资产重组 .......................................................................................................... 121 十二、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 121 十三、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 122 十四、最近三年公开发行的债务是否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 127 十五、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各类债券一年的利息的情况 .............. 127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28 一、 最近三年审计意见的类型及重要性水平 ........................................................... 128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 128 三、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133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35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 137 六、财务状况分析.............................................................................................................. 140 七、经营成果分析.............................................................................................................. 168 八、现金流量分析.............................................................................................................. 189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 193 十、技术创新分析.............................................................................................................. 194 十一、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和重大期后事项 .................................................. 195 十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96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 197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的情况 .......................................... 197 二、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以及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 198 三、资金占用情况.............................................................................................................. 198 四、同业竞争 ..................................................................................................................... 199 五、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200 六、关联交易情况.............................................................................................................. 204 七、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 208 八、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程序履行情况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 208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12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212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背景和经营前景 ...................................................... 212 三、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 214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214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以及募投项目实施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的方式 ................................................................................................................. 224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225 七、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产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 225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27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227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229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 234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发行人科技创新的作用 .......................................................... 235 五、会计师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 236 第九节 声明 ............................................................................................................. 237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37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240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241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管理层声明 .......................................................................... 242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243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44 七、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 245 八、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246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247 附件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末拥有的商标情况 .................................................. 248 附件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末拥有的专利情况 .................................................. 25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NAN SOKAN NEW MATERIALS CO.,LTD. 公司网址:www.sokan.com.cn 注册地: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 777号 股票简称:松井股份 股票代码:688157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法定代表人:凌云剑 注册资本:111,736,486.00元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汽车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据世界汽车工业协会(OICA)统计,2022年全球汽车产量约为 8,502万辆。其中,中国 2022年汽车产量 2,702万辆,占全球汽车产量的 31.78%,稳居全球第一。 汽车产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最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对我国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拉动作用。 汽车市场具有体量规模大、产业链长、关联度高、影响面广、消费占比高等特点,是“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依托。自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指引发布以来,汽车产业作为碳排放重点领域之一,率先开启能等新兴产业深度紧密融合,是制造强国战略的主要推动力,是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的驱动力。 2、新能源汽车行业将进入高速发展期 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发展,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有关技术加速融合,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成为汽车产业的发展潮流和趋势。近年来,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指数级增长,2022年全球销量突破了 1,000万辆,渗透率达到 14%(2021年约 9%、2020年不到 5%)。根据 IEA预测,电动汽车全球销量将在 2023年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到 2023年底销售量将达到 1,400万辆,同比增长 35%。 国内方面,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我国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近年来在一系列的政策扶持以及市场需求相互作用下,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企业竞争力大幅增强,已进入规模化快速发展新阶段。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从 2011年的 0.84万辆增长至 2022年的 705.80万辆;同期,销量从 0.82万辆增长至 688.70万辆,2022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率已达到 25.6%。根据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文件,2023年新能源汽车销量预计达 90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 30%,产业发展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 3、新能源汽车重塑全球汽车产业格局,推动中国汽车涂料企业技术发展,助力改变世界汽车涂料市场竞争格局 得益于相关产业政策的引导支持,加之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相关企业的不懈努力,我国业已成为全球汽车电动化革命的中心。国际能源署在其发布的《2023年全球电动汽车展望报告》中表示,目前,全球电动汽车的销售主要集中在中国、欧洲和美国三个市场,中国电动汽车销量占到 2022年全球总量的60%,超过全球一半的电动汽车销量。2020年至今,中国新能源汽车加快出口步伐,出口规模已从 2020年的 22.3万辆增长至 2022年的 67.9万辆。2023年一季度,中国汽车出口首次超越日本,成为全球最大汽车出口国。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 1-11月,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总量达到 109.1万辆,同比增长 83.5%,继续保持高速增长趋势。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正在重塑全球汽车产业格局。 新能源汽车对于传统燃油汽车的替代将会是未来汽车行业发展的一大主流趋势。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每个环节,都将拥有千亿级以上的市场容量和市场需求,汽车涂料市场亦是如此。新能源车企为提高产品竞争力,会更愿意采用新技术与新材料,由此带来对新技术涂料产品的大量需求。同时,新能源车企也更愿意尝试新的设计理念,供应链更加开放,这也为从事汽车涂料业务的企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公司是一家新型功能涂层材料科创企业,一直专注于汽车涂料方面的自主可控核心技术开发,本次发行将助力公司实现相关核心技术的规模产业化并持续加强公司在汽车涂料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作为中国新锐力量代表,公司将坚定不移,致力于实现改变世界汽车涂料市场竞争格局的长期愿景。 4、本次发行将巩固公司竞争壁垒,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方向 公司 2017年开始着手布局乘用汽车涂料领域,潜心打造高端消费电子涂料领域以外的第二条战略发展曲线。本项目建设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乘用汽车涂料方面的研发和生产供应能力,是完善公司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对公司的战略实现具有广泛和深远的意义。 此外,本次募投项目还包括汽车涂料所需树脂的研发和生产。树脂作为涂料的核心关键原材料,不仅决定涂层的性能、还直接影响涂料的成本。本项目的实施将助力公司实现重要关键树脂原材料的自主可控,夯实公司在乘用汽车涂料领域的发展基础,进一步巩固公司的竞争壁垒。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把握新能源汽车发展机遇,实现“深度国产替代”战略目标 我国汽车产业最初采取的是以市场换技术的战略,早期主要依靠与海外车企合资的方式,合资车企外方股东在供应链方面拥有绝对话语权,其结果导致中国汽车涂料市场基本被外资品牌垄断,这样的状况一直沿袭至今。根据中国涂料工业专业财经媒体《涂界》发布的“2022全球十大汽车涂料品牌排行榜”,以 PPG、巴斯夫、艾仕得、立邦为首的外资企业占据了超 70%的主流市场份额,国内企业的市场份额占比较低。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以比亚迪、吉利、广汽、蔚来、理想、小鹏等为代表的一批中国车企快速崛起,并开始在新能源汽车赛道上重构国产化供应链体系,国产汽车涂料取代进口正当其时。公司将把握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力争实现“深度国产替代”战略目标。 2、以“技术+市场”的双驱动经营策略,实现公司汽车涂料业务跨越式增长 汽车涂料是一个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的行业。在技术方面,公司多年来聚焦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趋势及技术动态,已形成三大汽车业务相关的核心技术,包括乘用汽车零部件 PVD涂料技术、乘用汽车防雾树脂及涂料技术以及系列水性涂料技术,相关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或先进地位。同时,公司前瞻性地开展了如系列汽车涂料用树脂、汽车专用色浆、汽车修补漆、汽车车身涂料等战略性项目,为公司实现汽车涂料业务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在市场方面,公司不断加深与比亚迪、蔚来、吉利、延锋国际、敏实集团等汽车终端和头部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合作伙伴关系,彼此相互赋能。在成功打造多个行业新标杆的同时,公司差异化产品的价值已经获得市场认可,公司在汽车涂料业务领域的行业口碑与影响力显著提升。 经过多年来在技术及市场端口的沉淀,公司在汽车涂料业务领域已到了厚积而薄发的重要转折点,公司拟实施本次募投项目,以实现汽车涂料业务的跨越式增长。 3、提前做好汽车涂料业务产能规划,以满足下游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 2020年至 2022年,公司在乘用汽车领域实现营收分别为 599.97万元、2,246.23万元和 6,702.51万元,复合增长率达到 234.24%,收入规模进入快速增长周期。通过行业标杆产品及差异化产品,公司在汽车涂料行业市场认可度和影响力逐步增大,如为比亚迪多款畅销车型项目提供的内饰涂层产品,已进入比亚迪核心供应链体系;与蔚来系列车型合作的内饰涂层应用已获取市场广泛关注与好评。同时,公司积极拓展涂层产品在汽车零部件的应用范围,从内饰件涂层材料逐步拓展至外饰件及其他部件。如公司发光保险杠涂层解决方案开创了电动汽车家族化脸谱设计先河,并已获得吉利某车型定点与量产;公司扰流板涂层解决方案顺利在比亚迪某车型量产;PVD镀产品的核心技术在外饰件上成功推广,并获得某高端品牌车型格栅项目的定点,相关项目是公司实施零部件涂层材料“由内饰到外饰”、“由小件到大件”路径突破的重要落脚点。 公司在汽车外饰件涂层应用的技术及市场突破,一方面将大幅提升公司产品在单车中的使用量和涂覆面积;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下游市场对公司产品在乘用汽车外观方面的应用认可,外饰件涂层在技术方面更加趋同于乘用汽车原厂漆标准要求,为公司后续进军乘用汽车原厂漆及后市场修补漆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市场与技术基础。 随着公司业务端口的增加扩展且与终端合作的进一步深化,公司汽车涂料相关产品的订单日渐增加,公司现有产线的产能规模无法满足未来汽车涂料业务发展的需要。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扩大乘用汽车涂料相关产品的产能,以满足下游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 4、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整体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货币资金、总资产和总负债规模相应会增加,有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可转债转股前,公司资产负债率仍可保持在合理可控水平,同时,中长期债务增加,债务结构优化,公司债务偿还与利息支付面临的风险较小。后续随着可转债持有人陆续转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资本结构得以进一步优化,公司抗风险能力愈加增强。同时,随着募投项目的推进,相关项目效益将逐步释放,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随之逐步提高。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证券的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2,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 (四)预计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可转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2,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万元。 (五)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账户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六)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2,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七)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八)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的起止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发行费用 单位:万元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的主要日程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次可转债发行承销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不进行停牌。 (十一)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公司将另行公告。 (十二)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 本次发行的证券不设持有期限制。 (十三)本次发行可转债规模合理性分析 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27,981.45万元。公司本次拟发行可转债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2,000.00万元(含本数),以发行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占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48.44%,未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 50%。 四、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基本条款 (一)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二)面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 (三)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四)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发行人股东。 (五)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松井股份主体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5)公司发生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履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减资,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8)债券受托管理人、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当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9)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10)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次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通过书面方式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债券当期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3)债券受托管理人; (4)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1)当公司提出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次债券本息、变更本次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3)当公司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履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减资,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4)当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5)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6)对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决议; (7)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8)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七)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1 0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1 0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1 0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1 0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P -D+A×k)/(1+n+k) 1 0 其中:P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0 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为调整后转1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八)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九)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指当期应计利息; A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一)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满足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十二)还本付息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十三)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以及可转债发生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 1、构成违约的情形 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或者利息,以及本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议》或其他相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事项。 2、违约责任 发生违约情形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其他违约事项及具体法律救济方式请参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 3、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可转债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或纠纷,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约定,向发行人住所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技术风险 1、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风险 高端消费类电子产品具有更新迭代速度快、发展方向不确定性大等特点。 因此随着下游应用领域的变化,行业内的企业被要求具有更快速灵活的研发机制和具备突破性创新或颠覆性改变的工艺技术。如果公司不能具备产品方案解决能力,及时创新并掌握相关技术,适时推出差异化的创新产品不断满足客户需求,则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持续盈利能力将会削弱。 此外,公司注重技术、产品的研发创新投入,未来预期仍将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支出,但由于产品研发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耗时较长且研发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出现研发项目失败、产品研发未达预期或开发的新产品缺乏竞争力等情形,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为现有专利、非专利技术、科研项目等主要参与人,并担任现有在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尽管公司已推出多层次、多样化的激励机制与管理层、核心技术团队进行深度绑定,若因上述人员离职产生技术人员流失,则会对公司在研项目的推进以及现有知识产权的保密性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新型功能涂层材料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并形成了大量发明专利,相关技术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依托,若未来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核心技术信息保管不善、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原因导致核心技术泄密,将会给公司市场竞争与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公司研发和生产的涂料、特种油墨等新型功能涂层材料主要用于手机及相关配件、笔记本电脑及相关配件、可穿戴设备、智能家电等高端消费类电子领域和乘用汽车领域。公司经营业务发展与上述应用领域各主要终端客户的出货量具有较大相关性,未来如果全球经济情况、以核心产品为代表的各下游应用领域市场需求发生重大或持续波动,将会对公司经营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2、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从高端消费类电子领域的新型功能涂层材料行业经营模式来看,鉴于终端对最终产品的品质负全部责任,对构成产品的涂层材料选择,有强管控权等特点,使得公司采用“终端指引、模厂落地”的销售模式,上述业务模式特点导致公司对下游客户(特别是终端客户)存在较大的依赖性。 与此同时,下游行业领域高度集中的市场格局使得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收入总额比例分别为 37.07%、34.74%、31.79%和 33.68%,前五大终端客户销售收入占收入总额比例分别为 87.55%、75.22%、63.39%和 58.82%,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形。未来,若公司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采购需求大幅下降或调整采购策略,可能导致公司订单大幅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 3C消费类电子和乘用汽车等高端消费品领域,上述领域产品需求呈现一定的季节性波动特征。如在高端消费类电子领域,消费电子厂商大多在三季度或第四季度推出新产品,其销售季节性比较明显。基于上述行业特点,公司的销售收入呈现季节性波动特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面临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溶剂、金属颜料、树脂和助剂等,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均在 70%以上。其中部分原材料为石油化工产业链下相关产品,价格走势与上游原油价格走势具有较强相关性。报告期内,受原油价格震荡波动影响,相关原材料价格呈现较大波动性。未来,若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而公司不能有效降本提效、维持产品价格议价能力,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境外经营风险 为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公司于 2022年 12月 1日新设孙公司松井越南,于 2023年 3月 3日新设孙公司松井印度,计划以海外孙公司为据点设立生产和营销基地,辐射东南亚及印度市场,以更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实现客户资源的有效渗透,进一步扩大公司全球品牌影响力,打好公司国际化基础。 在境外开展业务和设立机构需要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如果境外业务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或者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公司未对境外分支机构有效管理,可能对公司境外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持续发展带来潜在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产品销售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50.50%、48.78%、50.11%和 50.04%,存在小幅波动的情况。未来,若公司未能持续保持技术领先,不能持续推出系列创新产品,导致优质客户流失,将会对公司毛利率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2、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0,237.69万元、22,544.75万元、20,721.00万元和 28,326.9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53%、44.36%、41.52%和 51.18%。 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进一步增长,应收账款将继续上升,如果未来客户信用情况或与发行人合作关系发生恶化,将形成坏账损失。此外,应收账款规模的增加、账龄延长,计提坏账准备也将相应增加,对公司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