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300ETF (510300):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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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1月11日 08:48:4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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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300ETF :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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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泰柏瑞沪深300ETF | |
基金主代码 | 510300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5月4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华泰柏瑞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华泰柏瑞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 2023年12月31日 |
截止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3.5009 |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
币元) | 30,145,277,033.06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6900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2023年第一次分红 | |
注:1、根据《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同期标的指数累计报酬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24年1月17日 |
除息日 | 2024年1月18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24年1月23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
基金份额持有人。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
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投资者(包
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
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收益发放办法
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2024年1月22日将已在证券公司处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待其在证券公司处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确认后即将其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可领取现金红利。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获取相关信息。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1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