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顺安丰利债券A (620003): 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1-11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送出日期:2024-1-12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金元顺安丰利债券A 基金代码 62000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基金管理人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03-23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18-01-26 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周博洋 证券从业日期 2012-02-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在注重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健收益和投资目标 总回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信用等级为BBB+及以上的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和债券回购等,以及股票、存托凭证等权益类品种和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投资范围 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对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40%,对固定收益类以外的其他资产(包括股票、存托凭证、权证等)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此外,本基金在对新股的定价因素和预期因素进行综合考察的前提下,积极 参与一级市场申购,获得较为安全的新股申购收益;本基金保留在股票市场系统 性风险较低而且整体动态估值水平合理的前提下进行股票二级市场投资的选择 权。 基于“自上而下”的原则,本基金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并本 着风险收益配比最优、兼顾流动性的原则确定债券各类属资产的配置比例。经过 主要投资策略 对历史数据的统计分析发现,债券市场收益率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和债券市场供需 两方面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本基金在债券投资过程中,将采用若干定量模型来 对宏观和市场两方面数据进行分析,并运用适当的策略来构建债券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 本基金系债券型基金,其风险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 风险收益特征 市场基金,属于中低风险中低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注: 具体投资策略详见《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 1、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注: 1、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M<100万 0.60% 申购费(前收费) 100万≤M<500万 0.40% M≥500万 每笔1,000元 N<7天 1.50% 7天≤N<366天 0.30% 赎回费 366天≤N<731天 0.20% N≥731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利率风险、个券选择风险、信用风险、资产配置风险、流动性风险、实施侧袋机制的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01号文核准发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本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详见《基金合同》。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jysa99.com、客服电话:400-666-0666 1、《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