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信技术(300565):公司股东减持结果暨减持计划到期

时间:2024年01月15日 18:37:05 中财网
原标题:科信技术:关于公司股东减持结果暨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4-003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结果暨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

公司股东曾宪琦先生、李思禹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 6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曾宪琦先生和李思禹女士计划在 2023年 7月 17日至 2024年 1月 1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0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00%);曾宪琦先生、李思禹女士均计划在 2023年 7月 17日至 2024年 1月 13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4,1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00%)。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曾宪琦先生、李思禹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获悉曾宪琦先生在上述减持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李思禹女士在上述减持期间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65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31%)。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 2024年 1月 13日,曾宪琦先生、李思禹女士上述减持计划已到期,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曾宪琦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李思禹女士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数量(股减持均价 (元/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
李思禹集中竞价2023-09-25100,00015.000.05
 集中竞价2023-09-27120,00014.610.06
 集中竞价2023-10-10303,00015.060.15
 集中竞价2023-10-17130,00017.140.06
 合计-653,000-0.31
注:(1)在 2023年 7月 17日至 2024年 1月 13日期间,李思禹女士减持均价区间 14.61元/股-17.14元/股;减持次数为多次。

(2)表中若出现股数或比例的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一)曾宪琦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曾宪琦合计持有股份5,336,5372.575,336,5372.5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5,336,5372.575,336,5372.57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李思禹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李思禹合计持有股份5,400,0002.604,747,0002.2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5,400,0002.604,747,0002.28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1)表中若出现股数或比例的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表中数据为截至 2024年 1月 13日的股东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股份数量与此前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曾宪琦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股东曾宪琦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承诺:“在解除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后,如果届时本人或者本人之近亲属仍当选为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或者本人之近亲属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任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股东曾宪琦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者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3)股东曾宪琦承诺:“在锁定期满之后,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情况如下:①减持方式: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发行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②减持价格:本人所持科信通信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③减持比例:在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人进行减持,则每年减持发行人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减持股东曾宪琦先生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4、曾宪琦先生和李思禹女士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完毕后,曾宪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336,53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57%,李思禹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7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28%,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截至 2024年 1月 13日,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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