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00258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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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1月15日 18:37:2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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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海能达: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
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4-002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陈清州先生通知,获悉陈清州先生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
浦发银行”)办理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手续,陈清州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翁丽敏女士与
浦发银行办理了部分股份质押的手续,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称 | 是否为
控股股
东或第
一大股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 质押股数
(股) |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是否
为限
售股 | 是否
为补
充质
押 | 质押
起始
日 | 质押
到期
日 | 质
权
人 | 质押
用途 |
陈清州 | 是 | 23,420,000 | 3.29% | 1.29% | 是 | 否 | 2024
年1
月12
日 | 2025
年1
月12
日 | 浦
发
银
行 | 自身
生产
经营 |
翁丽敏 | | | | | | | | | | |
| | 11,440,000 | 65.00% | 0.63% | 否 | 否 | 2024
年1
月12
日 | 2025
年1
月12
日 | | |
合计 | 34,860,000 | 4.77% | 1.92% | | | | | | | |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称 |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
押股数
(股) |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
人 |
陈清州 | 是 | 149,560,000 | 20.98% | 8.23% | 2023年7
月18日 | 2024年1月
12日 | 高新
投 |
| | 36,780,000 | 5.16% | 2.02% | 2023年2
月15日 | 2024年1月
12日 | 浦发
银行 |
合计 | 186,340,000 | 26.14% | 10.25% | | | |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
数量
(股
) | 持股
比例 | 本次
质押
及解
质押
前质
押股
份数
量 | 本次
质押
及解
质押
后质
押股
份数
量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
况 |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 | | | | | 已质
押股
份限
售和
冻结
数量 | 占已
质押
股份
比例 | 未质
押股
份限
售和
冻结
数量 | 占未质
押股份
比例 |
陈清
州 | 712,90
0,884 | 39.21
% | 460,85
8,361 | 297,93
8,361 | 41.79% | 16.39% | 289,61
8,361 | 97.21
% | 245,05
7,302 | 59.06
% |
翁丽
敏 | 17,600
,000 | 0.97% | 0 | 11,440
,000 | 65.00% | 0.63% | 0 | 0.00% | 0 | 0.00% |
合计 | 730,50
0,884 | 40.18
% | 460,85
8,361 | 309,37
8,361 | 42.35% | 17.02% | 289,61
8,361 | 93.61
% | 245,05
7,302 | 58.19
% |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3)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28,43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89%,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对应融资余额为 4,5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183,960,3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8%,占公司总股本的10.12%,对应融资余额为34,500万元。
(4)本次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申请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5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