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路(300739):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到期暨未实施减持
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4-004 债券代码:123087 债券简称:明电转债 债券代码:123203 债券简称:明电转 02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到期暨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蔡林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于 2023 年 6月 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3-061)。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蔡林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51,500股 (占公司该次减持计划披露日总股本比例的 0.0172%)。 截至 2024年 1月 15日,蔡林生先生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公司于近 日收到蔡林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到期暨减持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股 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蔡林生先生在公告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2)上述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含股权激励限售股及高管锁定股; (3)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在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蔡林生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公司已于 2022年 7月 9日披露《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蔡林生先生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3.蔡林生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蔡林生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且并未减持公司股份,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4.蔡林生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到期暨减持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1月 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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