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股份(600201):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二次修订稿)

时间:2024年01月17日 19:40:32 中财网

原标题: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二次修订稿)

股票简称:生物股份 股票代码:600201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JINYU BIO-TECHNOLOGY CO., LTD.)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金 宇大街 1号)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二次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生物控股、张翀宇先生和张竞女士,生物控股、张翀宇先生和张竞女士已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将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表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8.2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023年 6月 21日,公司完成 2022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原则,对发行价格做出相应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8.29元/股调整为 8.23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8.29元/股-0.06元/股=8.23元/股。

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认购对象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8,882.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认购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认购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认购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前,公司股权分布较为分散,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生物控股持有公司 122,304,000股股票,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拟定的发行计划,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5,094,372股。其中,生物控股拟认购数量为26,320,780股,张翀宇和张竞分别拟认购数量为各4,386,796股。

根据公司拟定的发行计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发行前的1,120,369,226股增加至1,155,463,598股,其中,生物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增加至148,624,780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12.86%;张翀宇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增加至25,762,622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2.23%,张竞女士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增加至 8,891,538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0.77%。

张翀宇先生、张竞女士系父女关系,本次发行完成后,张翀宇、张竞父女通过直接持有公司合计3.00%股权和间接控制生物控股所持公司12.86%股权将合计控制公司15.86%股权,能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张翀宇先生、张竞女士及生物控股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张翀宇、张竞父女将成为公司实际控由于张翀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张竞女士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通过本次发行,张翀宇、张竞父女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管理层收购,公司已履行了相应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完成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享。

9、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进一步完善了股利分配政策,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10、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且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做出了相关承诺,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目 录
重大事项提示 ................................................................................................................ 1
目 录............................................................................................................................. 4
释 义............................................................................................................................. 6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 9
一、公司基本信息 ................................................................................................. 9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9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2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22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30 六、公司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32
七、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 37 八、同业竞争情况 ............................................................................................... 43
九、募集资金未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 45 十、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的合法合规情况 ....... 45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46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46
二、发行对象及与公司的关系 ........................................................................... 48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49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50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51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51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52 第三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53
一、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53
二、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 ............................................................................... 57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61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 61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64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64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 64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情况 ....................................... 64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情况 ....................................... 65 第六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66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 66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66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68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68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 71 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71 四、其他风险 ....................................................................................................... 71
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72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72 二、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声明 ............................................................................... 77
三、保荐人声明 ................................................................................................... 78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80
五、为本次发行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81 六、董事会声明 ................................................................................................... 82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募集说明书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部分 普通词汇  
生物股份、发行人、公 司、上市公司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生物控股内蒙古金宇生物控股有限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 行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 股票并募集不超过28,882.67万元资金
《公司章程》《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金宇保灵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扬州优邦扬州优邦生物药品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辽宁益康辽宁益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金宇共立金宇共立动物保健有限公司,系金宇保灵之控股子公司
金宇美国公司Onebiol,LLC,系金宇保灵之控股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农业部、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改委、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瑞普生物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普莱柯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科前生物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申联生物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温氏股份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牧原股份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新希望六和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 人、本保荐人、主承销 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嘉源律师、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发行人会 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2022年度及 2023年 1-6月
最近一期末2023年 6月末
报告期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 2023年 1-6月
报告期各期末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及 2023年 6月末
第二部分 专业词汇  
兽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 机能的物质,主要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生态 制品、药物饲料添加剂、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 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及外用杀虫剂、消毒剂等
动物疫苗亦称兽用疫苗,由病原微生物、寄生虫等完整病原或其组分 或代谢产物等制成,具有良好免疫原性,用于人工主动免疫 以预防疫病的一类生物制品
兽药 GMP、新版兽药 GMP英文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缩写,兽药生产质量管理 规范(2020年修订)
兽药 GSP英文 Good Supply Practice的缩写,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兽用生物制品应用微生物学、寄生虫学、免疫学、遗传学和生物化学的理 论和方法制成的菌苗、病毒疫苗、虫苗、类毒素、诊断制剂 和抗血清等制品。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畜禽等动物特定传 染病或其他有关的疾病
强制免疫疫苗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施强制 免疫所使用的疫苗产品
市场苗除政府采购外,以直销或经销等市场途径销售的疫苗产品
灭活疫苗选用免疫原性强的病毒或细菌培养经灭活剂灭活后制成的疫 苗
活疫苗、减毒活疫苗通过人工定向变异的方法使病原微生物毒力减弱或丧失,但 仍保持良好的免疫原性,用该种活的、变异的病原微生物制 成的疫苗
基因工程疫苗使用 DNA重组生物技术,把天然的或人工合成的遗传物质 定向插入细菌、酵母菌或哺乳动物细胞中,使之充分表达, 经纯化后而制得的疫苗
多联疫苗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病原微生物的抗原成分放在同一只疫苗液
  体中进行注射,注射一支疫苗可以预防多种疫病
多价疫苗由一种病原生物的多个血清型抗原所制成的用于免疫接种的 一种生物制品
多联多价疫苗由两种以上病原体的两种以上血清型制成的一种疫苗,称为 多联多价疫苗
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感染家猪和各种野猪(如非洲野猪、欧洲 野猪等)而引起的一种急性、出血性、烈性传染病
口蹄疫猪、牛、羊等主要家畜和其它家养、野生偶蹄动物共患的一 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
布鲁氏菌病、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传染病,《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其为乙类传染病,又称为波浪热、马耳 他热、地中海热
注:1、本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NYU BIO-TECHNOLOGY CO., LTD.
成立日期1993年 3月 13日
上市日期1999年 1月 15日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600201.SH
股票简称生物股份
总股本1,120,369,226股(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
法定代表人张翀宇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金宇大街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金宇大街1号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010111
联系电话0471-6539434
联系传真0471-808606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网站http://www.jinyu.com.c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1141618816
经营范围兽用生物药品制造和销售;兽用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和销售;化学试剂和 助剂制造和销售;生物药品制剂制造和销售;生物技术开发、转让、咨 询服务;先进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物业管理。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股权结构
1、股本结构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120,369,226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1,120,369,2261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额1,120,369,226100.00%
2、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生物控股122,304,00010.92
2上海淳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淳韵价值一 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38,954,2743.48
3伟星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宁波梅 山保税港区星棋道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32,306,4552.88
4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 持股计划29,700,0002.65
5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26,252,4092.34
6张翀宇21,375,8261.91
7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畜牧养 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594,3701.84
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新 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9,518,2901.74
9姚臣10,058,2790.90
10全国社保基金 411组合9,436,4000.84
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数330,500,30329.50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生物控股持有公司 122,304,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1、第一大股东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生物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张竞女士持有生物控股 51.93%股权,系生物控股控股股东。张翀宇先生持有生物控股 39.00%股权,张翀宇先生与张竞女士系父女关系,二人合计持有生物控股 90.93%股权,系生物控股实际控制人。生物控股与张翀宇先生、张竞女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第一大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生物控股的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内蒙古金宇生物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红霞
成立日期2000年 6月 15日
注册资本2,1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管委会总部基地大楼 307室
主要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管委会总部基地大楼 307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0720125864X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生物制品行业、种植业、养殖业的投资;生物制品 的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专利技术开发,咨询,转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生物控股除持有公司股份之外,无其他投资企业,不存在其他下属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生物控股持有公司股份中,质押数量为 14,11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1.54%,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质押股 数(股)质押 起始日质押 到期日质权人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生物控股14,110,0002023.09.052024.09.04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11.54%1.26%
股东名称本次质押股 数(股)质押 起始日质押 到期日质权人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合计14,110,000---11.54%1.26%
除上述质押外,生物控股所持公司股权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动物疫苗制品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动物防疫技术服务,主要产品是猪用疫苗、反刍疫苗和禽用疫苗等动物疫苗产品。

根据国家统计局 2017年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分类标准,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第 27大类“医药制造业”下的子行业“兽用药品制造行业”(分类代码 2750)。根据《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修订版),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 CE27)”下的子行业“兽用药品制造”(分类代码 CE275)。

(二)行业监管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管理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
公司所在的兽药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及地方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监察机构为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及各级政府兽药监察机构。此外,农业农村部下设的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分别承担动物疫情信息的搜集、分析以及疫情的监测、预警、评估等工作。

兽药行业主管部门、监察机构及其职能如下:

行业主管部门/监察机构主要职能
农业农村部组织拟定兽医及兽药、兽医医疗器械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 起草兽医、兽药管理和动物检疫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拟定有 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政策,依法监 督管理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研究拟定重大动物疫病国家扑灭计 划,组织实施、定期评估并监督执行
行业主管部门/监察机构主要职能
省畜牧兽医局(处)、 市县农业(畜牧兽医)局省畜牧兽医局(处)负责对兽药生产企业是否符合兽药生产质量 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市县农业(畜牧兽医)局负责本 行政区域内的兽药监督管理工作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承担兽药评审,兽药、兽医器械质量监督检验和兽药残留监控, 兽用菌(毒、虫)种保藏,兽药国家标准的制修订,标准物质制 备与定值等工作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 中心协助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议;协助开 展重大动物卫生违法案件的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动物疫病(包括 人畜共患病)预防控制规划、扑灭计划、应急预案建议,指导、 监督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指导人畜共患病防治 工作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 病学中心承担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诊断、监测,动物和动物产品 兽医卫生评估,动物卫生法规标准和重大外来动物疫病防控技术 措施研究等工作的国家级动物卫生机构
(2)行业自律组织
公司所在的兽药行业的自律性管理组织为中国兽药协会,是由从事兽药及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联合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中国兽药协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协助政府完善行业管理、发挥行业监督职能、根据授权进行行业统计、促进行业管理创新、组织开展行业公益事业以及符合协会宗旨的其它工作。

2、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1)行业主要法规

序号法律法规发布单位实施/修订 时间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22年修订)全国人大2022年 10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2年修订)全国人大2022年 9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订)全国人大2021年 4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全国人大2021年 4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全国人大2021年 1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订)全国人大2018年 12月
7兽药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国务院2020年 3月
8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国务院2018年 3月
9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2017年修订)国务院2017年 10月
10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农业农村部2022年 1月
序号法律法规发布单位实施/修订 时间
11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农业农村部2021年 3月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20年版)农业农村部2020年 11月
13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农业农村部2020年 4月
14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农业农村部2019年 4月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97号——关于兽 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的公告农业农村部2018年 12月
16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7年修订)农业部2017年 11月
17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农业部2017年 11月
18兽药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管理办法农业部2017年 11月
19兽药注册办法农业部2005年 1月
(2)行业主要政策

序号政策名称主要内容颁布单位发布日期
1“十四五”生物 经济发展规划促进前沿生物技术在农业领域融 合,推动饲用抗生素替代品、木本 饲料、动物基因工程疫苗、生物兽 药、植物免疫调节剂、高效检测试 剂、高效固碳和固氮产品等技术的 创制与产业化,提高土地和资源利 用效率国家发改委2022年 5月
2国家动物疫病强 制免疫指导意见 (2022-2025)全面推进“先打后补”工作,在 2022 年底前实现规模养殖场(户)全覆盖, 在 2025年底前逐步全面停止政府招 标采购强制免疫疫苗农业农村部2022年 1月
3“十四五”全国 农业农村科技发 展规划研究揭示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 动物疫病,布鲁氏菌病等重点人畜 共患病的流行病学、致病机理、免 疫机制等,研发疫病防控技术、疫 苗产品、诊断产品等,构建动物重 大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农业农村部2022年 1月
4“十四五”全国 畜牧兽医行业发 展规划把全面提高动物疫病风险控制能力 作为主攻方向,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 控长效机制,科学防范、有效控制动 物疫病风险,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和 兽医公共卫生安全; 推动兽药产业转型升级。严格执行 新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GMP),提升兽药产业技术水平。 优化生产技术结构,重点发展悬浮 培养、浓缩纯化、基因工程等疫苗 生产研制技术,提高疫苗生产技术 水平农业农村部2021年 12月
5国家动物疫病监按照相关病种防治和消灭计划要求,农业农村部2021年 4月
序号政策名称主要内容颁布单位发布日期
 测与流行病学调 查 计 划 (2021—2025年)国家制修订优先防治病种和重点外 来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方 案,并结合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组织 开展全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 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马鼻疽和马 传染性贫血等优先防治病种,以及非 洲马瘟等重点外来动物疫病监测和 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6动物疫病防控财 政支持政策实施 指导意见从 2017年开始调整完善重大动物疫 病防控支持政策,做好中央财政动物 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明确经费拨付与使用的条件农业部、财 政部2017年 5月
7“十三五”国家 战略性新兴产业 发展规划开发新型兽药创制技术体系,创制 新型动物疫苗、生物兽药等重大产 品,实现规模生产与应用,推动农 业生产绿色转型国务院2016年 11月
8全国农业现代化 规划(2016—2020 年)加强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建设无规 定动物疫病区和生物安全隔离区,完 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强制扑杀补 助政策国务院2016年 10月
9农业部关于促进 兽药产业健康发 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我国兽药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兽药产业 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措施农业部2016年 4月
10全国兽药(抗菌 药)综合治理五年 行 动 方 案 (2015—2019年)对兽用抗菌药的使用提出详细要求, 提出对滥用抗菌药和使用非法兽用 抗菌药的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农业部2015年 7月
我国对于兽药行业政策法规的陆续出台,加强了对行业技术创新研发的支持以及整个行业的监管力度,有利于规范行业经营,推动产业升级,对公司的经营资质、经营模式、核心竞争力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行业监管体制

序号监管制度监管文件主要内容
1国家强制 免疫制度《中华人民共和 国动物防疫法》 《兽用生物制品 经营管理办法》我国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对严 重危害畜牧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施强 制免疫;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由农业部指定的 企业生产
2兽药 GMP《兽药生产质量 管理规范》对未通过兽药 GMP检查验收的兽药生产企业进行 查封,责令其停止一切生产活动,注销全部产品批 准文号,吊销生产许可证。自 2006年 7月 1日起, 各地不得经营、使用未取得兽药 GMP证书企业或 车间生产的兽药产品。新兽药企业必须获得兽药 GMP合格证后才可办理《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 品批准文号
序号监管制度监管文件主要内容
3兽药 GSP《兽药经营质量 管理规范》为兽药经营企业提供了科学的质量管理思想体系, 促使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思想和组织结构发生根 本变化
4新兽药注 册办法《兽药管理条例》为了鼓励研制新兽药,依法保护研制者的合法权 益,规定临床试验完成后,新兽药研制者可向国务 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该新兽药的样品和有关 资料进行新兽药注册申请。新兽药监测期自新兽药 批准生产之日起计算;监测期内的新兽药,每个品 种,包括同一品种的不同规格,只能由新兽药注册 企业生产,但最多不超过 3家(必要时,按注册排 序确定);新兽药注册单位中无相应生产条件的, 可以转让 1家其他企业生产
5兽药生产 许可证制 度《兽药管理条例》从事兽药生产的企业必须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 药生产许可证应当载明生产范围、生产地点、有效 期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住址等事项。兽药生产许可 证有效期为 5年。兽药企业凭兽药生产许可证办理 工商登记手续
6兽药产品 批准文号 管理办法  
   兽药生产企业生产兽药,应当取得农业部核发的产 品批准文号,产品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 5年。兽药 产品批准文号是农业部根据兽药国家标准、生产工 艺技术和生产条件批准特定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特 定兽药产品时核发的兽药批准证明文件
7兽药经营 监管体制  
   经营兽药的企业必须具备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 的技术人员、营业场所、仓储设备及质量管理机构 等条件,并须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 部门颁发的《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用生物制 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 政管理部门批准并获得颁发的《兽药经营许可证》
8兽药生产 质量管理 规范检查 验收制度《兽药生产质量 管理规范检查验 收办法》农业部负责制定兽药 GMP及其检查验收评定标 准,负责全国兽药 GMP检查验收工作的指导和监 督,具体工作由农业部兽药 GMP工作委员会办公 室承担。省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兽 药 GMP检查验收申报资料的受理和审查、组织现 场检查验收、省级兽药 GMP检查员培训和管理及 企业兽药 GMP日常监管工作
9新兽药研 制管理办 法《新兽药研制管 理办法》农业部总负责全国兽药研发管理工作,负责审批使 用一类病原微生物(含国内尚未发现的新病原微生 物)新兽药的研制和生物制品新兽药的临床试验。 各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其他新 兽药临床试验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 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新兽药研制活动的监督管 理工作
10兽药生产 企业飞行 检查制度《兽药生产企业 飞行检查管理办 法》农业部可以对兽药生产企业启动飞行检查,对其生 产场所、设施设备、物料、文件资料等进行不预先 告知的现场检查
11兽药产品 批签发管 理办法《兽用生物制品 批签发管理办法》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兽用生物制品,必须 将每批产品的样品和检验报告报中国兽医药品监 察所。生产企业取得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的“允许 销售通知书”后,方可按规定进行销售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
1、周期性
目前,我国畜牧业产值持续增长,居民对食品消费中蛋白消费的质量要求持续提升,支撑了兽药行业的持续增长。一方面,目前食品安全和动物疫情防控均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规模化养殖场的防疫意识不断增强,这些因素均促使我国兽用生物制品行业步入了长期的增长周期。2013年至 2021年,我国兽药市场规模持续增加,从 412.13亿元增长至 686.18亿元,兽药行业本身不存在较大的周期性波动。但另一方面,由于兽药行业受“猪周期”等下游畜牧业的直接影响,故在生猪等存栏禽畜存栏数量锐减或价格下降严重时,兽药行业销售额也会出现波动。

2、区域性
我国幅员辽阔,各区域的畜牧业发展程度不尽相同,畜禽养殖结构也有较大差异,再加上区域经济发展程度的差异,共同决定了兽用生物制品行业具有区域性特征。目前,我国兽药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内蒙古、河南、湖北、浙江等省份,这些省份同时也是我国畜牧业较为发达的地区,畜禽养殖企业的集中化和规模化进一步提升了兽用生物制品企业的区域集中度。

3、季节性
兽药行业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主要是受疫病的流行规律和不同季节的气温变化对动物机体抵抗各种病原体能力的影响所致。一般情况下,随着季节更替,尤其是秋冬季的降温,动物机体的免疫能力下降,畜禽流行性疫病更易发生。部分动物疫病多发季节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动物疫病多发季节防疫措施
1口蹄疫冬季、春季春防、秋防
2猪圆环病毒无明显季节性随时防疫
3猪呼吸与繁殖障碍综合征无明显季节性随时防疫
4猪传染性胃肠炎冬季、春季春防、秋防
5猪流行性腹泻冬季、春季春防、秋防
6猪流感冬季、春季、秋季春防、秋防
7高致病性禽流感冬季、春季春防、秋防
序号动物疫病多发季节防疫措施
8鸡传染性支气管炎冬季秋防
9猪流行性乙型脑炎夏季春防
10猪链球菌病夏季春防
11副猪嗜血杆菌病夏季春防
伴随季节性动物疫病的发生,兽药产品的需求量也随之增大,行业总体上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四)行业竞争格局及行业内主要企业
1、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兽用生物制品下游市场以禽养殖、猪养殖市场为主,根据《兽药产业报告》的统计数据,2021年我国兽用生物制品 48.00%为猪类生物制品,39.28%为禽类生物制品,猪用生物制品和禽用生物制品的占比接近 90%。随着兽用生物制品行业的不断发展,行业中的领先企业在企业规模、产品数量、品牌效应等多方面具备更多的优势,从而获得了更高的经济效益。根据《兽药产业发展报告》的统计数据,截至 2021年底,兽用生物制品行业大型企业有 31家,占兽用生物制品企业总数的 22.63%,其实现的营业收入 136.82亿元,占所有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的 80.40%,头部集聚效应明显。

2、行业内主要企业
(1)中牧股份(600195.SH)
中牧股份是注册地位于北京市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是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动物保健品和动物营养品生产企业,以动物保健品和动物营养品为支柱业务,涉及兽用生物制品、兽用化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贸易四大主营业务板块。

中牧股份在兽用生物制品领域的主要产品包括口蹄疫疫苗、猪蓝耳疫苗、禽流感疫苗以及猪瘟疫苗等。

(2)瑞普生物(300119.SZ)
瑞普生物是注册地位于天津市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兽用生物制品生品、兽用制剂(化学药和中兽药)、兽用原料药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瑞普生物在兽用生物制品领域的主要产品包括鸡新城疫疫苗、鸡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二联活疫苗、鸡传染性法氏囊病活疫苗等禽用疫苗,以及猪瘟活疫苗、猪蓝耳病灭活疫苗等猪用疫苗。

(3)普莱柯(603566.SH)
普莱柯是注册地位于河南洛阳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主要从事兽用生物制品与化学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相关技术转让或许可业务,产品涵盖猪用疫苗、禽用疫苗及抗体、兽用高新制剂、中兽药等。

普莱柯在兽用生物制品领域的主要产品包括猪圆环疫苗、猪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等猪用疫苗,鸡传染性法氏囊病疫苗、鸡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二联活疫苗、鸡新城疫疫苗、鸡新支流基因工程三联疫苗、新支流法四联灭活疫苗、新流法三联疫苗等禽用疫苗。

(4)科前生物(688526.SH)
科前生物是注册地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主要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研发、生产、销售及动物防疫技术服务,主要产品是猪用疫苗和禽用疫苗。

科前生物在兽用生物制品领域的主要产品包括猪瘟活疫苗、猪伪狂犬疫苗、猪支原体肺炎灭活疫苗等。

(5)申联生物(688098.SH)
申联生物是注册地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主要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研发、生产、销售。

申联生物在兽用生物制品领域的主要产品包括猪口蹄疫疫苗、猪圆环疫苗、口蹄疫及非洲猪瘟诊断试剂等。

(五)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占有率
经过三十余年深耕,公司已经构建了兽用生物制品研发、生产、销售和动物物疫苗等领域的完整产品布局。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49项新兽药注册证书,107项兽药生产批文,是国内首家突破口蹄疫疫苗细胞悬浮培养技术和抗原纯化浓缩技术的公司,推动了兽用生物制品行业生产技术的迭代升级,也为当前国内兽用生物制品行业的龙头企业。

由公司作为主要完成单位申报的“针对新传入我国口蹄疫流行毒株的高效疫苗的研制及应用”项目曾于 2016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公司亦为首家入选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动物疫苗供应商清单的中国企业,产品质量获得了充分的国际认可。

根据中国兽药协会出具的《兽药产业发展报告》(2021年度),发行人 2021年兽用生物制品国内市场占有率位居第二;发行人 2021年猪用生物制品国内市场占有率位居第二。根据国家兽药基础数据库,在口蹄疫疫苗领域,2020年至2022年发行人口蹄疫批签发批次均位居全国前三;在反刍动物疫苗领域,2020年至 2022年发行人布病疫苗批签发批次均位居全国前三,2020年至 2022年发行人牛二联疫苗批签发批次均位居全国第一。

(六)公司的竞争优势
1、丰富的疫苗产品体系可为客户提供动物疫病防控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产品涵盖猪、禽、反刍和宠物类四大系列百余种动物疫苗,共取得 49项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同时拥有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布鲁氏菌病三大强制免疫疫苗农业部定点生产资质。依托于金宇保灵(口蹄疫疫苗为主、布病疫苗及牛二联疫苗等)、扬州优邦(猪圆环疫苗、蓝耳疫苗、伪狂犬疫苗及常规禽苗等)、辽宁益康(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为主)三大生产主体支撑下的丰富产品矩阵,公司可为下游客户提供一站式动物疫病整体解决方案,解决下游客户防疫痛点,助力下游客户实现降本增效。

2、领先的研发平台能够实现产品及技术的快速研发迭代
公司是国内首家可以同时开展口蹄疫、非洲猪瘟、布鲁氏菌病疫苗研究开发相关实验活动的兽药企业。依托兽用疫苗国家工程实验室、农业部反刍动物生物制品重点实验室和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ABSL-3)三大实验室,公司目前已建立并不断完善了病原检测与分离平台、病毒疫苗平台、细菌疫苗平台、重组蛋白平台、宠物疫苗平台、反刍动物疫苗技术平台、基因工程平台、佐剂冻干技术平台等研发平台,并已覆盖灭活疫苗、减毒活疫苗、合成肽疫苗、基因工程亚单位疫苗、基因缺失疫苗、基因工程载体疫苗、核酸疫苗等多种疫苗开发技术,特别加大对 mRNA疫苗、多联多价疫苗等技术迭代领域的探索,更加聚焦非洲猪瘟等“卡脖子”重大疫病的攻关,为应对潜在疫病提供多样化的技术路径选择与储备。

公司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ABSL-3)是目前国内首家由兽药企业投资建设的规模、功能均领先的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具备开展对外来病、未知病、烈性传染病、人畜共患病病原分离、鉴定、培养感染和相关疫苗的研究、评价能力,已获得非洲猪瘟、口蹄疫、猪瘟病毒、布氏杆菌、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病原生物活动资质,形成公司研发能力的有力支撑。

此外,在坚持自主创新的基础上,公司建立了灵活、高效的联合创新平台,先后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等知名科研院所及中国农业大学等高校在兽用疫苗研发方面建立了良好的技术合作关系,以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形成了自主研发之外的重要补充。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取得75项发明专利,49项新兽药注册证书,作为主要完成单位申报的“针对新传入我国口蹄疫流行毒株的高效疫苗的研制及应用”项目曾于 2016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3、行业前沿的生产工艺和智能制造产线保证产品质量的均一、稳定 公司是国内首家突破细胞悬浮培养和抗原纯化浓缩技术生产口蹄疫疫苗的企业,并牵头制定了口蹄疫疫苗抗原含量、杂蛋白含量、抗原杂蛋白检测和 146S含量测定技术四项行业标准,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始终领跑行业前沿。

同时,公司拥有国内智能化制造升级改造程度较高的动物疫苗生产基地,围绕先进的自动化生产线、智能生产执行过程管控,并基于工业物联网、工业数据分析、工业云等关键技术搭建,通过疫苗生产工艺参数、质量标准、操作规程和数字化生产线的深度融合,公司将疫苗生产交由智能化控制中心进行统一控制,并对生产全过程进行在线监测和智能计算,实现生产、销售、服务的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加速了工艺、产品和质量标准的产业升级。公司疫苗制造全生命周期在最优选工艺参数下完成,且无人为干扰,解决了生产批间差难题,保证了疫苗质量及生产的均一、稳定、高效、可控,有效提升了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4、完备的销售技术服务体系持续提高客户整体服务能力
公司为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创口蹄疫疫苗市场化推广销售的企业,为后续动物疫苗市场化开创了先河。公司率先提出“组合免疫”和“无针注射”创新免疫方案,通过推广“口蹄疫+伪狂犬+猪瘟”等组合免疫策略、以口蹄疫为切入点带动其他疫苗的销售,并利用无针注射免疫设备、O2O线上专家会诊等创新型防疫措施,为客户创造价值,不断提升客户服务能力。

公司以智能制造、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产品和客户赋能,形成动物疫病诊断检测、预防治疗、防疫跟踪的全方位疫病防控服务体系。围绕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服务理念,公司打破了原有技术服务模式,深入挖掘客户需求,与养殖场兽医组建联合创新团队,并根据需要随时整合研发、生产等部门,为客户提供全面、系统的技术支撑。完备的销售技术服务体系,提升了公司客户整体服务能力。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兽用生物制品研发、生产、销售及动物防疫技术服务的兽药企业,秉承“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以“护佑动物安全,保障人类健康”为使命,深耕动保行业三十余年来,已成长为一家涵盖猪、禽、反刍和宠物类四大系列百余种动物疫苗,拥有 49项新兽药注册证书,107项兽药生产批文,并同时拥有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布鲁氏菌病三大强制免疫疫苗农业部定点生产资质的国内动物保健领域的龙头企业,作为主要完成单位申报的“针对新传入我国口蹄疫流行毒株的高效疫苗的研制及应用”项目于2016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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