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并为投资者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月18日起对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中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现将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1、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C类基金份额代码:020592),原有的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与原有的A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60%。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本次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据此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并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相应更新《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 章节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一
部分
前言 | 三、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
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
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
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五、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
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六、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
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
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
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
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
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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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
部分
释义 |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
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
正常交易日 |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
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
并经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
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改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
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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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新增如下内容:
56、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
费用、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
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各基金份额类别代码不同,并分别公布
基金份额净值
57、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
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不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
58、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
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
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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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
部分
基金
的基
本情
况 | | 新增如下内容:
九、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用、销售
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别,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
的基金代码。
收取认(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的,称为A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
费,不收取认(申)购费的,称为C类
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
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
公告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
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该类
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
额类别。
十、其他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
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以增
加、减少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调整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或者调
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变更
收费方式等并公告,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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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
进行。……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
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
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
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
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
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
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
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
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
行。……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
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
本基金不同类别份额的申购、赎回的销
售机构可能不同,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
网站公示。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
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
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
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
四舍五入,……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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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
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
五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
收市后计算……
2、……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
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
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
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
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赎
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
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
费用……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
金财产。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
的计算方法……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 | 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C类基金份
额不收取申购费用。申购的有效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赎
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
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
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
元……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
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申购费用。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A
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份额
具体的计算方法……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某一类或多类份额申
购申请:……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
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某一类或者多类份额的赎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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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无优先权
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
赎回为止。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在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
赎回申请的情形下……无优先权并以
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
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规定媒介上刊
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
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 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无优先权并
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
赎回为止。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在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
赎回申请的情形下……无优先权并以下
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
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
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
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基金管
理人自行确定公告增加次数,在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
前2个工作日在规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
网站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
告,并公告最近 1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全文“指定媒介”、“指定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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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基金
管理人自行确定公告增加次数,在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
提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
人网站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工作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 | 对应更改为“规定媒介”,“指定报刊”
对应更改为“规定报刊”,指定网站”对
应更改为“规定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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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
部分
基金
合同
当事
人及
权利
义务 |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15层02单元.....
联系电话:0755-82510220
二、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
法权益。 |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
太平金融大厦1502;
联系电话:0755-82510235
二、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
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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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
部分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除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另
有规定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4)决定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除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另
有规定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4)调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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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的报酬标准;
……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
范围内、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
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
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
收取;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
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或在对现有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
提下变更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
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
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基金管理人、基金登记机构、基
金代销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
监会许可的范围内并且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
整有关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基金
交易、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6)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规
定、并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推出新业务或 | 酬标准或调高销售服务费率,但法律法
规要求调高该等报酬标准或调高销售服
务费率的除外;
……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
围内、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
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
酬标准或调低销售服务费率;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
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
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
回费率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
式;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
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
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
发生重大变化;
(6)基金管理人、基金登记机构、基金
代销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范围内并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有
关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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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
(7)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
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履行
适当程序的其他情形。 | 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7)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规
定、并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推出新业务或
服务;
(8)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履行适当
程序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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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
部分
基金
管理
人、基
金托
管人
的更
换条
件和
程序 |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
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
管理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
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
金管理人的决议自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
日内,由大会召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托管人在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规
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
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 |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
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
理人职责终止后 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
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
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决
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
管理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
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规定媒介
公告;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
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10%)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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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托管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
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
金托管人的决议自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
日内,由大会召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管理人在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规
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
换的条件和程序。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同时
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形成决
议;
3、临时基金管理人和临时基金托管人:
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产
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
理人和临时基金托管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决议自通过
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大会召集人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
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后 2个工作日内在规定媒介上联合公 | 管人职责终止后 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
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
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决
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
托管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
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规定媒介
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
换的条件和程序。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
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
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三、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引
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
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
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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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
当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办
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新基金管
理人或者临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接
收。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
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
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
交手续,新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基金托
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与
新任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
净值;
7、审计并公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
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审计费用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
本基金应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
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或商号字样。
三、新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接
收基金管理业务,或新基金托管人或临
时基金托管人接收基金财产和基金托
管业务前,原基金管理人或原基金托管
人应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并保证不做出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
行为。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在继
续履行相关职责期间,仍有权按照本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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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合同的规定收取基金管理费或基金
托管费。
四、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引
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
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
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
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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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
四部
分 基
金资
产估
值 |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市后,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
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
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
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
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
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 | 四、估值程序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
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
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
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
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
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
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
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何一类基金份额
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
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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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
时……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
值的0.5%时……
(3)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
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
赔偿时……
2)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
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
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
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
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情
形,……
4)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
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金额等),
进而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而引
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的损
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
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
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
送给基金托管人…… | 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
下:
(1)任何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
误时……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的0.5%时……
(3)当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
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
赔偿时……
2)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
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
免不能按时公布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情
形,……
4)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
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金额等),进
而导致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而引
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的损
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
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
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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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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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
五部
分
基金
费用
与税
收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
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
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
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
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
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
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
3、销售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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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
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 0.6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
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
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
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
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
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
值
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
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
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
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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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
六部
分 基
金的
收益
与分
配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是现金分红;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投
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
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类、C类基金
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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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
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
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日内在
规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
(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
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 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
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
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
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
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
有同等分配权;
……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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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
七部
分 基
金的
会计
与审
计 | 一、基金会计政策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
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
以书面方式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
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
审计。 | 一、基金会计政策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
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相互独立的符合《证券法》规定
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
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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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
八部
分 基
金的
信息
披露 |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
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
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
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披露基
金净值信息:
1、《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至
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
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3、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
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
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
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 |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
《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内容、披露方式、
披露时间、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
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披露基金
净值信息:
1、《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至
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
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
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
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各类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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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
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
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3个
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
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
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
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
(七)临时报告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
净值0.5%;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依法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并作出清算报告。清算报告应当经过具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
见书。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
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 | 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
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
制前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
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3个
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
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
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基金年
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符合
《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七)临时报告
17、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0.5%;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依法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
作出清算报告。清算报告应当经过符合
《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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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
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
确认。 | 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
确认。 |
| 第十
九部
分基
金合
同的
变更、
终止
与基
金财
产的
清算 |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
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
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清算期间暂停计提
托管费。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
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
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
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
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
金财产中支付。清算期间不计提托管费。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
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
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
债务后,分别按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
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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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
十部
分 违
约责
任 |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
自职责的过程中,……应当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 |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
自职责的过程中,……应当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对损失的赔偿,仅限于直接损
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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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
十四 | 与基金合同保持一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