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艺科技(002866):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

时间:2024年01月17日 20:38:36 中财网
原标题:传艺科技: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伟民先生通知,获悉邹伟民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 第一大 股东及 一致行 动人本次质 押股数 (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列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是否 为限 售股是否 为补 充质 押质押开 始日期质押到 期日期质权 人质押 用途
邹伟民18,000, 00012.51%6.22%2024年 1月15 日2025年 1月14 日东吴 证券个人 资金 需求
上述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称是否为 第一大 股东及 一致行 动人本次质押部 分购回数量 (股)本次解除 质押占其 直接所持 股份比例本次解除 质押占公 司总股本 比例质押开始 日期(初 始交易 日)质押解除 日期质权人
邹伟民29,000,00020.16%10.02%2021年3 月5日2024年1 月16日东吴证券
合计29,000,00020.16%10.02%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伟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3,8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68%。本次办理股权质押以及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后,邹伟民先生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4,30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16.89%,占公司总股本的8.39%。

(四)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 例本次业务 办理前质 押股份数 量(股)本次业务 办理后质 押股份数 量(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占已质押 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数量占未质 押股份 比例
邹伟民143,835,0 0049.68%35,300,00 024,300,00 016.89%8.39%24,300,0 00100.00%107,876,250100.00 %
一致行动 人陈敏3,145,0001.09%------3,145,000100.00%
一致行动 人宁波格通 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 限合伙)5,346,5001.85%------5,346,500100.00%
合计152,326,5 0052.61%35,300,00 024,300,00 015.95%8.39%24,300,0 00100.00%116,367,750100.00%
注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伟民先生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均不涉及股份被冻结情形,上述限售原因来自于高管锁定股。

注2:宁波格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伟民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邹伟民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邹伟民将采取补充质押股票或提前偿还款项等措施防止股票平仓并及时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3、上述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况。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5、股票质押式回购部分解除质押交易凭证。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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