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002570):首次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4-011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票,用于公司未来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5.20元/股(含)。根据最高回购规模、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769.2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3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16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 1月 1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1,42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21%,最高成交价为 3.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8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516,78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它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月 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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