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霸传感(300701):大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鹏威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鹏威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鹏威”)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香港鹏威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香港鹏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达到披露要求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情形,有关减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及被动稀释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香港鹏威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香港鹏威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香港鹏威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3、香港鹏威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单森林先生之一致行动人,通过香港鹏威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单森林先生本次减持比例较低,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公司已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香港鹏威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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