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中铁G4 (122055):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2010年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15年期品种)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
证券代码:122055 证券简称:10中铁G4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2010年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第二期)(15年期品种)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15年期品种) 债券持有人: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 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中国中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中,1名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1名激励 对象死亡,1名激励对象在劳动合同期内主动提出辞职,2名激励 对象违法、违规,2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称职(当 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为80%,剩余20%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7名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566,166 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4,752,195,983股减少至24,750,629,817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 应由24,752,195,983元减少为24,750,629,817元。发行人已于 2023年12月30日披露《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8)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9)。鉴 于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导致的累计减资金额低于本期债券发行时 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1%,预计不会对发行人 的偿债能力和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根据《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0年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说明书》及《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作为“10中铁G4”(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 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15年期 品种)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22055 (三)证券简称:10中铁G4 (四)基本情况:1、债券名称:2010年中国中铁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15年期品种)。 2、债券期限:15 年。 3、发行规模:人民币35亿元,债券余额35亿元。 4、票 面利率:本期债券15年期品种票面利率为4.50%。 5、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0年10月19日。 6、付息日:2011年 至2025年每年的10月19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10年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 二期)(15年期品种)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银证券”) (三)债权登记日:2024年1月10日 (四)召开时间: 2024年1月11日 至 2024年1月17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4年1月11日 至 2024年1月17日 (六)召开地点:线上 (七)召开方式:线上 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记名表决方式 倘若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方案有异议的,应于持有人会 议召开的通知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即2024年1月17日前,含 当日)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快递文件等书面方式回复受托管理 人(详见下文中银证券联系方式)。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本 次会议召开方式以及审议事项。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 登记日2024年1月10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均有权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 代为提出异议;2、发行人;3、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代表;4、 发行人聘请的律师;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 方案》 具体方案见《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2010年中国中铁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15年期品种)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异议期已于2024年1月17日结束, 异议期内未收到任何书面异议。根据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 相关规定,本次会议视为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关于不要求公司 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方案》获得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00%,反对0%,弃权0% 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见证,北京浩天 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其他 (一)中银证券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0号7层 联系人:何柳 联系电话:010-66229339 邮编:100032 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附件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19铁工 06”“21铁工01”“21铁工02”“21铁工Y1”“21铁工Y2”“22 铁工01”“22铁工02”“10中铁G4”“16铁工02”“22铁工03” “22铁工04”“21中铁Y3”“21中铁Y4”“22铁工Y1”“22铁工 Y2”“22铁工Y3”“22铁工Y4”“21铁工Y6”“21铁工Y8”“铁 工YK17”“铁工YK18”“22铁工Y5”“22铁工Y6”“铁工YK02” “铁工YK13”“铁工YK14”“铁工YK03”“铁工YK04”“铁工YK19”“铁工YK20”“铁工YK05”“铁工YK06”“铁工YK22”“铁工YK07”“铁工YK08”“铁工YK15”“铁工YK16”“铁工KY09”“铁工KY10”“铁工YK11”“铁工YK12”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8日 以下为盖章页,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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