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安和A (003109): 光大保德信安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安和债券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光大保德信安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安 和债券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月9日 送出日期:2024年1月1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光大保德信安和债券 基金代码 003109 下属基金简称 光大保德信安和债券 A 下属基金代码 003109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01-05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03-05 基金经理的日期 沈荣 证券从业日期 2011-06-30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08-28 基金经理的日期 詹佳 证券从业日期 2008-06-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控制信用风险、谨慎投资的前提下,力争在获取持有期收益 投资目标 的同时,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信用债(即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等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等固定收益金融工具,股票、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投资范围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 本基金可持有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也可直接买入股票和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3-09-30 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0.85%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3.11% 其他资产 13.93% 权益投资 82.11% 固定收益投资(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 100万元 0.80% 100万元 ≤ M < 300万元 0.50% 申购费(前收费) 300万元 ≤ M < 500万元 0.30%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N < 7天 1.50% 赎回费 7天 ≤ N < 30天 0.10% N ≥ 30天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按日计提 0.30% 托管费 按日计提 0.10%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可具体分为经济周期风险、政策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再投资风险、购买力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国债期货的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和其他风险(包括技术风险、资金前端控制风险、大额申购/赎回风险、顺延或暂停赎回风险)。 此外,本基金的风险还包括: 1、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因此,本基金需要承担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虽然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信用评级较高的债券品种,但无法完全排除因个别债券违约所形成的信用风险。本基金除了固定收益类投资外,还可以参与股票市场投资,因此股票市场的波动会影响本基金净值。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因证券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的风险。流动性风险还包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致使没有足够的现金应付赎回支付所引致的风险。 3、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epf.com.cn,客服热线:4008-202-888。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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