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601615):股东股份质押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5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阳智能”)股东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山瑞信”)持有公司股份1,780.3587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2,271,759,206股)的0.78%。本次股份质押后,中山瑞信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540.00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数的0.68%。 ? 公司控股股东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与公司关联股东中山瑞信、厦门博惠蕴成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博惠蕴成”)、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瑞悦”)、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First Base”)、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以下简称“Wiser Tyson”)和Keycorp Limited(以下简称“Keycorp”)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7,798.09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5.44%。本次股份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股东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1,035.0011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3.70%,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3.66%。 ? 本次股东股份质押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中山瑞信《关于所持明阳智能股票质押的告知函》,获悉中山瑞信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协商一致,补充质押300万股股份。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注:本次质押为补充2023年9月6日中山瑞信质押给银河证券的1,240万股,相关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股东股份质押及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2022年12月15日,公司原共同控股股东中山瑞信、博惠蕴成、First Base、Wiser Tyson、Keycorp将其所持有的合计 375,666,41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即2,272,085,706股)16.53%的股份代表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能投集团,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22)和《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年 11月 30日,公司股东北海瑞悦将其所持有的明阳智能 2,262,87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即2,271,759,206股)0.10%的股份代表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能投集团,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截至公告日,中山瑞信、能投集团、博惠蕴成、北海瑞悦、First Base、Wiser Tyson和Keycorp的质押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1、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情况
股东博惠蕴成及First Base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经营收入等。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3)公司对股东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4)上述股权质押若出现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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