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晶(688584):上海合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
原标题:上海合晶:上海合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附录目录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十月 目 录 目 录............................................................................................................................ 1 声 明............................................................................................................................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人名称 ..................................................................................................... 3 二、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 3 ............................................................................................. 4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 4 五、保荐机构内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 5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 7 第三节 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 8 一、保荐结论 ......................................................................................................... 8 二、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 8 三、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 9 四、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 9 五、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 ............................................................................... 11 六、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 ............................................................................... 12 七、发行人的发展前景评价 ............................................................................... 17 八、发行人股东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的核查 ....................................... 18 九、关于发行人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核查 ........................................................... 19 十、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核查 ........................................................... 20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本保荐机构”、“本保荐人”或“中信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中信证券指定谢雯、张俊晖为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上海合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指定刘梦佳为项目协办人,指定张吉翔、陈静雯、蔡宇宁、张馨澜、杨志伟为项目组成员。 (一)项目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主要执业情况 谢雯,女,证券执业编号:S1010721080002,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综合行业组(上海)总监,保荐代表人,拥有 13年投资银行经验。负责或参与灿瑞科技、矩子科技、三人行、福光股份、福龙马、网达软件等多个 IPO项目,矩子科技非公开、福龙马非公开、美凯龙非公开、弘亚数控可转债、江南水务可转债等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矩子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并购重组项目,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张俊晖,男,证券执业编号:S1010721100005,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综合行业组(上海)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拥有 7年投资银行经验。负责或参与弘亚数控可转债、华域汽车非公开、安居宝非公开等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洪城水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索贝数码、汇量科技、宏晟光电等多个 IPO项目,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保荐业务主要执业情况 刘梦佳,女,证券执业编号:S1010121080465,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综合行业组(上海)高级经理,拥有 2年投资银行经验。负责或参与慧翰股份、宏晟光电等多个 IPO项目以及会畅通讯非公开项目、弘亚数控可转债项目等,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afer Works (Shanghai) Co., 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 59,585.43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苏生 成立日期:1994年 12月 1日(2019年 12月 17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期限:1994年 12月 1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长塔路 558号 邮政编码:201617 联系电话:021-57843535 传真号码:021-57843572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信息披露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负责人和联系电话:庄子祊,021-57843535-582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一)本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保荐机构将根据科创板规则实施跟投,由保荐机构或符合规定之关联公司或主体参与本次发行的跟投,后续将按上交所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具体方案,并按规定向上交所提交相关文件。 除前述情况外,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持有本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除可能存在少量、正常的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外,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不存在其他持有本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形。 (三)本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本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内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内核程序 中信证券设内核部,负责本机构投资银行类项目的内核工作。本保荐机构内部审核具体程序如下: 内核部将按照保荐项目所处阶段以及项目组的预约情况对项目进行现场内核。内核部在受理项目申报材料之后,将指派审核员分别从法律和财务角度对项目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同时内核部结合项目情况,有可能聘请外部律师和会计师等专业人士对项目申请文件进行审核,为本机构内核部提供专业意见支持。由内核部审核员召集该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履行问核程序,询问该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情况,并提醒其未尽到勤勉尽责的法律后果。 内核审议在对项目文件和材料进行仔细研判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质量控制报告,重点关注审议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相关要求,尽职调查是否勤勉尽责。发现审议项目存在问题和风险的,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内核会召开前由内核部汇总出具项目内核报告。内核委员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履行职责,以投票表决方式对内核会议审议事项作出审议。同意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材料和文件的决议应当至少经 2/3以上的参会内核委员表决通过。内核部对内核意见的答复、落实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内核意见在项目材料和文件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前得到落实。 (二)内核意见 2022年 10月 28日,中信证券内核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上海合晶 IPO项目内核会,内核委员会对该项目申请进行了讨论,经全体参会内核委员投票表决,该项目通过了中信证券内核委员会的审议,同意将上海合晶 IPO项目申请文件对外申报。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一、保荐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二、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五、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六、保荐人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人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七、保荐人保证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保荐人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九、保荐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十、若因本保荐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保荐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第三节 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一、保荐结论 本保荐人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由内核会议进行了集体评审,认为:发行人具备《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条件,发行人行业领域归类和科创属性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发行人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成长性,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运作规范;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经营业绩优良,发展前景良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发行人的经营发展战略,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推动发行人持续稳定发展。因此,本保荐人同意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予以保荐。 二、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决策程序 发行人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发行人召开了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综上,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本保荐人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是否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发行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发行人自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已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在董事会下设置了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建立健全了管理、生产、销售、财务、研发等内部组织机构和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出具的书面确认、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本保荐人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成立于 1994年 12月 1日。2019年 12月 6日,经全体股东审议通过,整体变更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12月 17日,公司换领新的《营业执照》,完成了整体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 综上,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二)根据发行人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内控鉴证报告》,并经核查发行人的原始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相关执行凭证和文件资料,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三)经核查发行人工商档案资料、主要资产权属证明文件、主要业务合同,取得的工商、税收、劳动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主管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进行公开信息查询,对发行人主要股东、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团队进行访谈并取得相关声明承诺,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 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2年控股股东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四)经与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访谈,查阅工商登记资料核查,核查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取得的工商、税收、劳动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主管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以及公开信息查询,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 3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综上,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五、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发行人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符合科创板定位,具体说明如下: (一)发行人符合行业领域要求 发行人主要从事半导体硅外延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所处细分行业为“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发行人主营业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所述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的领域归类相匹配,符合科创板行业领域定位。 (二)发行人科创属性符合要求 1、保荐机构对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研发投入归集、营业收入确认进行了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研发投入累计为 28,172.84万元,符合《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一)项“最近 3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 6,000万元以上”的相关要求。 2、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研发人员及公司员工总数进行了核查,截至 2022年12月 31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 132人,占总人数的比例为 12.29%,符合《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二)项“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的相关要求。 3、保荐机构就发行人的发明专利情况进行了核查,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发行人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 23项。 经核查,上述发明专利权利均归属于发行人,且均在发行人主要产品中获得应用;上述专利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利受限或诉讼纠纷的情形,且均处于有效期内,数量具有真实性和准确性,符合《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三)项“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 5项以上”的相关要求。 4、发行人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 15.56亿元,高于 3亿元,符合《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五条第(四)项“最近 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 20%,或者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 3亿元”的相关要求。 六、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外延片产品主要集中于 8英寸的风险 公司专注于外延片领域,现有外延片产品覆盖 6英寸、8英寸及 12英寸等不同尺寸。尽管如此,报告期内公司外延片产品主要集中于 8英寸。报告期各期,公司 8英寸外延片产品相关收入占外延片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86.95%、80.82%、72.75%以及 69.45%,占比较高。相较而言,公司自 2021年起开始实现 12英寸外延片产品相关收入,2021年、2022年及 2023年 1-6月 12英寸外延片产品相关收入占外延片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5.14%、14.03%以及 20.49%,占比较低。 公司所处的超越摩尔定律方向包括功率器件、模拟芯片、传感器等细分市场,尽管目前主要使用 8英寸外延片,并且短期内下游市场对于 8英寸外延片产品的需求相对稳定,但随着国内外先进厂商在制造功率器件等芯片产品时逐步开始使用 12英寸外延片,同时部分国内外硅片厂商已具备 12英寸外延片产能,若未来生不利影响。 (二)客户集中的风险 半导体行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同一控制下合并计算口径)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6.12%、73.45%、71.05%以及 73.84%,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虽然公司与主要客户均建立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但如果公司下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或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其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或者未来公司主要客户流失且新客户开拓受阻,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应风险 公司生产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抛光片、多晶硅、石墨备品、气体、石英坩埚、粉体等。报告期各期,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分别为 41,198.98万元、38,834.61万元、38,189.61万元以及 17,908.54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56.78%、45.69%、42.91%以及 42.71%,原材料成本在主营业务成本当中占比较高。若原材料价格出现波动,导致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上升,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若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交付能力下降,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及时性和价格均可能发生不利变化,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境外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收入的金额分别为 72,078.29万元、94,364.02万元、128,058.32万元以及 58,470.41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6.90%、71.41%、82.46%以及 83.14%,其中部分交易的货物实际并未离开境内地区。剔除上述交易后,报告期内,公司货物实际运送至境外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50.13%、47.90%、56.52%以及 61.00%。 公司境外收入占比较高,境外客户主要地区包括中国台湾、欧洲、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如果未来出现国际贸易环境继续恶化、关税壁垒继续增加、汇率出现大幅度波动等不利情形,上述境外客户可能会减少向公司采购相关产品或服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2.30%、35.65%、42.81%以及 40.40%。 2021年、2022年及 2023年 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已超过同行业公司平均毛利率,与环球晶圆毛利率水平较为接近。公司外延片业务的主要应用领域为汽车及工业、通讯及办公等,报告期内受一体化外延片战略实施及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上述领域外延片业务毛利率整体呈现增长趋势。 但是,自 2022年下半年以来,以通讯及办公领域为代表的部分下游市场行业景气度出现周期性下滑,导致公司毛利率有所下降。2023年 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40.40%,相较于去年同期 43.37%下降 2.97%。除受到通讯及办公应用领域下游市场需求减弱导致收入有所下降外,公司同时受产销量下降的影响,产能利用率有所下滑,单位产品分摊成本金额上升,进而使得毛利率有所下降。未来,如果半导体行业整体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汽车及工业、通讯及办公等领域下游客户需求减弱、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产能扩张导致折旧费用大幅增加,以及其他重大不利情况发生,可能导致公司在未来一定时期内面临毛利率波。 动的风险 (六)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94,141.77万元、132,851.63万元、155,641.36万元以及 70,369.69万元,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337.67万元、20,558.86万元、35,673.62万元以及 12,570.06万元。2023年 1-6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 5.78%,一方面主要由于通讯及办公领域下游市场需求疲软,导致公司外延片业务收入有所下降,另一方面主要由于受市场需求影响,合晶科技对公司的硅材料需求下降,使得公司硅材料业务收入有所下滑。 公司外延片业务的主要应用领域为汽车及工业、通讯及办公,报告期内上述领域外延片收入均保持增长趋势。尽管如此,2022年下半年以来,以通讯及办公领域为代表的部分下游市场行业景气度出现周期性下滑。公司预计上述市场需求低迷总体属于半导体行业发展过程中的短期性波动,长期来看,随着宏观经济逐渐回暖、通讯及办公等下游市场需求逐步复苏,半导体行业将逐步走出下行周期,长期呈增长态势。公司产品需求与宏观经济及半导体行业景气度密切相关,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或半导体行业景气度发生较大波动,或者行业竞争加剧,或者汽车及工业、通讯及办公等领域下游市场需求持续减少,公司经营业绩将存在下滑的风险。 (七)关联交易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与合晶科技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存在关联交易。关联采购方面,公司主要向关联方采购衬底片等原材料以及部分生产设备。报告期各期,经常性关联采购的金额分别为 26,457.41万元、18,491.38万元、12,954.10万元以及4,845.50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 36.17%、21.63%、14.55%以及 11.55%,交易规模及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关联销售方面,公司主要向关联方提供抛光片及硅材料加工服务,其中抛光片加工服务已于 2021年 12月 31日停止。报告期各期,经常性关联销售的金额分别为 21,719.98万元、21,647.96万元、6,267.14万元以及 1,557.9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3.07%、16.29%、4.03%以及2.21%,交易规模及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 公司预计未来仍将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若公司未能严格执行相关的内控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无法有效控制关联交易规模,或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或不合理,或者未能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审批程序,则存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八)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净额分别为 21,631.83万元、25,370.04万元、34,615.62万元以及 37,522.22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23.79%、23.04%、29.35%以及 32.76%。公司存货由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在产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和发出商品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 2,787.22万元、1,441.64万元、1,645.56万元以及 2,499.22万元。若未来半导体硅外延片市场景气度进一步下降、市场价格下跌,则公司可能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九)固定资产投资风险 半导体硅片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的需求较高、设备购置成本高。公司近年为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利用自身技术优势提升半导体硅外延片一体化生产能力,建设衬底成型环节相关产线并对外延生长环节相关产线进行扩产,使得公司固定资产建设的投入规模较大。截至 2023年 6月末,公司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221,698.77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 59.02%;公司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为 17,244.44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 4.59%。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较大规模的固定资产建设,预计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产能,新建规模化生产线涉及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上述固定资产投资一方面对后续资金投入需求较高,公司的资金筹措能力面临较大的考验;另一方面半导体硅片的生产线建设从建设完成、试生产、产品认证到最后批量生产,需要经历较长的周期。若公司未来收入规模的增长无法消化大额固定资产投资带来的新增折旧费用,公司将面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十)技术研发风险 半导体硅片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研发投入高、研发周期长、研发风险大等特点。随着下游半导体芯片技术水平和性能指标的不断升级,对半导体硅外延片的技术水平和性能要求也不断提升。公司是我国较早实现大尺寸半导体硅外延片技术突破及规模化生产的企业,相关技术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但与国际硅片厂商在工艺制程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研发投入,或者未能持续实现关键技术突破,或者新产品开发未能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将导致公司与国际硅片厂商差距扩大,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有控股股东但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STIC直接持有发行人 53.64%的股份,系发行人的直接控股股东。合晶科技通过 WWIC持有 STIC 89.26%的权益,间接持有发行人 47.88%的股份,系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 合晶科技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结合合晶科技的公司章程、董事高管提名及任命情况、最近三年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行及重大事项表决结果、内部治理结构及日常经营管理决策,合晶科技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因此发行人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上述情况可能导致发行人生产经营存在潜在风险,比如在发行人需要迅速做出重大经营和投资决策时,较为分散的股权结构可能影响决策效率,导致发行人贻误发展机遇,进而造成经营业绩波动。此外,合晶科技股权分散也可能增加未来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动的潜在风险,可能影响经营决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十二)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全球半导体硅片行业市场集中度很高,主要被日本、德国、中国台湾、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知名企业占据。国际硅片厂商长期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相较于上述国际硅片厂商,公司规模较小。 基于下游应用市场总体需求和我国对半导体硅片行业的政策扶持,我国半导体硅片行业总体保持稳步发展,公司未来将面临国际先进企业和国内新进入者的双重竞争。因此,公司未来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十三)公司与合晶科技分别在科创板和中国台湾地区证券柜台买卖中心股票市场上市的相关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系中国台湾地区上柜公司合晶科技分拆上市。根据中国台湾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合晶科技已根据公司章程、中国台湾地区的有关规定及柜台买卖中心所适用规定的要求,进行必要的公司内部审议程序、作成有效之公司决议并进行必要的讯息公告。 公司本次发行的 A股股票上市后,将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合晶科技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和中国台湾地区证券柜台买卖中心股票市场挂牌上市。对于需要依法公开披露的信息,公司与合晶科技需要同时遵循两地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上市监管及信息披露相关要求。 由于两地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及表述习惯存在差异,以及两地投资者的构成和投资理念不同、资本市场具体情况不同,合晶科技的股票波动可能影响公司在科创板上市股票的价格。 七、发行人的发展前景评价 发行人致力于研发并应用行业领先工艺,为客户提供高平整度、高均匀性、低缺陷度的优质半导体硅外延片。发行人的外延片产品主要用于制备功率器件和模拟芯片等,被广泛应用于汽车、工业、通讯、办公等领域。 发行人客户遍布中国、北美、欧洲、亚洲其他国家或地区,拥有良好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发行人已经为全球前十大晶圆代工厂中的 7家公司、全球前十大功率器件 IDM厂中的 6家公司供货,主要客户包括华虹宏力、中芯集成、华润微、台积电、力积电、威世半导体、达尔、德州仪器、意法半导体等行业领先企业,并多次荣获华虹宏力、台积电、达尔等客户颁发的最佳或杰出供应商荣誉,是我国少数受到国际客户广泛认可的外延片制造商。 发行人未来将坚持聚焦于外延片业务,通过不断的研发投入保持公司技术的领先地位,并不断推出适应客户需求的产品,提升公司现有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 八、发行人股东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的核查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共计 23名股东。其中,兴港融创、中电中金、厦门联和、厦门联和二期、华虹虹芯、厦门金创、厦门双百贤才、上海盛雍、深圳众晶均系私募投资基金,且均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九、关于发行人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核查 中信证券作为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就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核查如下: (一)本次发行中保荐机构聘请第三方情况的核查 本次发行中保荐机构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作为券商会计师。具体情况如下: 1、聘请的必要性 保荐机构聘请中汇会计师担任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会计师,以切实达到发现风险、认识风险、控制风险、提高项目质量的目的。 2、第三方的基本情况、资格资质、具体服务内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3年 12月 19日,系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余强,该项目服务内容为协助保荐机构进行财务尽职调查工作、协助收集、整理、编制项目相关的工作底稿。中汇会计师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1679。 3、定价方式、费用、支付方式和资金来源 保荐机构与中汇会计师经友好协商确定合同价格,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104万元(含税)。 (二)本次发行中发行人聘请第三方情况的核查 发行人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本项目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聘请了境外律师事务所提供境外法律服务、翻译机构对发行人的外语资料提供翻译服务、行业咨询机构提供行业研究服务。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聘请其他第三方具有必要性,其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相关规定。 十、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核查 经核查,发行人已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基于客观假设,对即期回报摊薄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同时,考虑到本次公开发行时间的不可预测性和未来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的可能性,发行人已披露了本次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发行人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做出了相应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以下无正文) 财务报表附注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概况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上海合晶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晶有限”)。 2019年 11月 18日,合晶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合晶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公司截至 2019年 9月 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人民币1,491,446,299.72元中人民币 563,245,374元为基础按 1:1折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563,245,374元。上述变更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911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1年 10月 29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32,608,942.00元,其中,中电中金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5,187,786元,厦门联和二期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7,411,123元,厦门双百贤才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964,449元,厦门瀚思博投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482,225元,华虹虹芯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4,446,674元,上海盛雍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964,449元,深圳众晶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482,225元,比亚迪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5,135,908元,深圳创启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51,878元,盛美上海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482,225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595,854,316.00元。上述变更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4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股本总数为 595,854,316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5,854,316元,法定代表人为刘苏生。 本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长塔路 558号。 本公司经营范围:生产电子材料,销售自产产品,以及上述同类产品批发、进出口贸易(拍卖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3年 9月 22日批准报出。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财务报表附注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二) 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三、(二十五)收入”。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0年 12月 31日、2021年 12月 31日、2022年 12月 31日、2023年 6月 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 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本次报告期间为 2020年 1月 1 日至 2023年 6月 30日。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财务报表附注 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财务报表附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财务报表附注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三、(十五)长期股权投资”。 (八)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上月末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财务报表附注 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上月末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 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财务报表附注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财务报表附注 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财务报表附注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财务报表附注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财务报表附注 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十一)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 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未逾期 0.1 0-90天 1 91-120天 5 121-180天 10 181-365天 50 366天以上 100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信用损失。 2、 其他的应收款项 对于除应收账款以外其他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等)的减值损失计量,比照本附注“三、(十)金融工具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十二)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周转材料、自制半成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 2、 存货取得与发出的计价方法 公司取得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中,自制存货按照计划成本进行计量,财务报表附注 通过成本差异分摊调整为实际成本。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一次转销法。 (十三)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财务报表附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十)金融工具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十四) 持有待售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十五) 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财务报表附注 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财务报表附注 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财务报表附注 (十六)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年限平均法 30 5 3.17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5 0 20.00 固定资产装修 年限平均法 5-10 5 9.50-19.00 机械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 9.50-19.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 9.50-19.00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 9.50-19.00 其他设备 3、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财务报表附注 (十七)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十八)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财务报表附注 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年 年限平均法 土地使用权权证记载使用剩余年限 软件 3-10年 年限平均法 软件预计可使用寿命 3、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截至期末,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财务报表附注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5、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财务报表附注 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二十一)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贷款主办费、网络通信服务费等。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 摊销年限 项目 摊销方法 摊销年限 网络通信服务费 年限平均法 2年 贷款主办费 年限平均法 5年 (二十二) 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二十三)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财务报表附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二十四) 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二十五)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财务报表附注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财务报表附注 2、 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 (1)产品销售业务:对于明确了签收条款的合同及订单,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将产品运至约定的交货地点,由购买方接受并签收后确认收入;对于不包含签收条款的合同及订单,公司根据不同的贸易条款,在完成海关报关或者产品到达目的地港口后确认收入。 (2)受托加工业务:公司根据不同的贸易条款,在完成海关报关、产品到达目的地港口,或者将加工完成产品运至约定的交货地点后,根据合同约定加工价格,确认受托加工收入。 (二十六) 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二十七) 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财务报表附注 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本公司取得的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是否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 2、 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二十八)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财务报表附注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二十九) 租赁 自 2021年 1月 1日起的会计政策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财务报表附注 1、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二十)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财务报表附注 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财务报表附注 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三、(十)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