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添利LOF (164902):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 开放场外份额日常转换业务

时间:2024年01月22日 17:34:24 中财网
原标题:交银添利LOF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 开放场外份额日常转换业务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
券投资基金(LOF) 开放场外份额日常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 1月 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交银信用添利债券(LOF)(场内简称:交银添利 LOF) 
基金主代码164902 
基金交易代码164902(前端)164903(后端)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 1月 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 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等 
转换转入起始日2024年 1月 25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24年 1月 25日 
注:本基金仅办理场外份额的转换业务。

2.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受理时间相同,为开放日的 9:30—15:00。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该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公告的时间为准。

3.日常转换业务
3.1转换费率
3.1.1 本基金仅办理场外份额的转换业务。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3.1.2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按一定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收取标准遵循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1.3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从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原则上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入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计算补差,若遇固定费用,则按实际产生补差费用收取。

3.1.4 具体转换业务规则、程序和数额限制,以及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和举例请参见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1.5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转换费用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并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

3.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3.2.1 暂停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也一般适用于暂停基金转换。

具体暂停或恢复基金转换的相关业务请详见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自动予以撤销,不再视为下一开放日的基金转换申请。

4.基金销售机构
4.1场外销售机构
4.1.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4.1.2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金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钜派钰茂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述销售机构系指已销售本基金且开通本次转换业务的场外非直销机构。上述销售机构中未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则只办理该机构所销售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之间已开通的转换业务。

4.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不开通场内转换业务。

5.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5.1本基金场外份额开通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由同一基金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
5.2本基金自 2014年 1月 28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有关详情请查阅相关公告。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场外份额开办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者可以通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站和手机 APP,下同)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其中部分转换业务可享受转换费率优惠,优惠费率只适用于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无优惠。

5.4本公告仅对交银信用添利债券(LOF)场外份额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予以说明,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亦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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