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沪深300LOF (160807): 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4年01月23日 17:07:19 中财网
原标题:长盛沪深300LOF : 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1月23日
送出日期:2024年01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长盛沪深300指数(LOF)基金代码160807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08月04日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深圳证券交 易所2010年 09 月06日
基金类型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陈亘斯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2019年10月09日 
  证券从业日期2009年03月3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本基金采取指数化投资,跟踪沪深300指数,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 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误差 小于0.35%,且年化跟踪误差小于4%,以实现对基准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范围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型基金,标的指数为沪深300指数,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 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投资于沪深300指 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 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抽样复制指数的投资策略,综合考虑标的指数样本中个股的自由流通市值规 模、流动性、行业代表性、波动性与标的指数整体的相关性,通过抽样方式构建基金股 票投资组合,并优化确定投资组合中的个股权重,以实现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 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误差小于0.35%,且年化跟踪误差小于4%的投资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95%×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5%×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股票指数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 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M<100万1.2%
 100万≤M<500万0.8%
 500万≤M<1,000万0.5%
 M≥1,000万1,000元/笔
赎回费N<7天1.50%
 7天≤N<1年0.50%
 1年≤N<2年0.25%
 N≥2年0%
申购费
上表申购费为场内场外申购费。
赎回费
上表为场外赎回费,场内赎回费率为:持有期<7天收取1.5%的赎回费,持有期≥7天收取0.5%的赎回费。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0.75%
托管费0.15%
其他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本基金的其他费用详见招募说明书。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主要面临的常规风险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特定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差风险、巨额赎回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带来的风险等)、信用风险、信用风险等。
本基金面临的特定风险包括:系统性风险;上市交易风险;指数化投资风险;投资替代风险;跟踪偏离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变更基金的标的指数的风险等。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关于本基金争议解决方式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请投资者务必详细阅读相关内容。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csfunds.com.cn][客服电话:400-888-2666] 1.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招募说明书;2.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3.基金份额净值;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5.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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