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新亚制程(002388):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其自身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进展

时间:2024年01月25日 12:06:05 中财网
原标题:新亚制程: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其自身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4-010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其自身融资
提供质押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和2024年1月22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其自身融资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中宁”)鉴于业务发展需要,拟向衢州智造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产投”)申请委托贷款人民币2.80亿元。衢州产投拟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支行(以实际委托银行为准)向新亚中宁发放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12个月。新亚中宁拟将持有的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杉杉”)51%股权质押给衢州产投,为上述贷款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与上述贷款期限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其自身融资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

二、 质押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新亚中宁与衢州产投签订了《最高额质押合同》,并将其持有的新亚杉杉51%股权质押给衢州产投,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一)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具体质押合同内容如下:
1、 出资人:浙江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2、 质权人:衢州智造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保证最高金额:
(1)该合同所担保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2.80亿元整;
(2)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4、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 保证期间:与借款合同项下确定的借款履行期限一致。

(二) 质押登记办理情况
上述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且已取得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衢市监)股权质设字[2024]第103号,具体内容如下:
质权登记编号:2024-103
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069212626K
出质股权数额:13466.55万元出资额
出质人:浙江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出质人证件号码:91310230MAC58FER8B
质权人:衢州智造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质权人证件号码:91330800MABXULBJ3B
三、 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C58FER8B
注册资本:7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忻黎鸣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凯旋南路6号1幢A-149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珠宝首饰零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新亚中宁资产总额为1,882,426,811.64元,净资产为691,324,104.45元,营业收入为402,112,075.86元,利润总额为-32,601,328.34元,净利润为-35,127,707.07元。

经查询,新亚中宁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为公司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其自身贷款提供担保,不属于对外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审批额度为20.5亿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6,793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37%;除此之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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