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倍亿(300863):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4年01月26日 18:54:41 中财网

原标题:卡倍亿: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卡倍亿 股票代码:300863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 KBE Electrical Technology Co.,Ltd. (住所: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汶溪周工业区)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公告时间:2024年1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倍亿”、“发行人”或“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卡倍转 02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英文简称:NBKBE-CB02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238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5,290,000万元(529.00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5,290,000万元(529.00万张)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4年 2月 1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即自 2024年 1月 11日至 2030年 1月 10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即自 2024年 7月 17日至 2030年 1月 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十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卡倍亿主体信用等级为 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

十五、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809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公司于 2024年 1月 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29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529,000,000.00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52,9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52,9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4年 2月 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卡倍转债 02”,债券代码“123238”。

本公司已于 2024年 1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了《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ingbo KBE Electrical Technology Co.,Ltd.
法定代表人林光耀
注 注册资本8,888.06万元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 3月 5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6年 6月 20日
股票简称卡倍亿
股票代码300863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汶溪周工业区
办公地址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汶溪周工业区
邮政编码315611
联系电话0574-65106655
联系传真0574-65192666
互联网网址www.nbkbe.com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于 2023年 12月 28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88,715,649股变更为 88,880,649股,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仍在办理中。

二、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88,880,649股,具体情况为:
股份类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55,413,562.0062.35
高管锁定股348,562.000.39
股权激励限售股300,000.000.34
首发前限售股54,765,000.0061.6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33,467,087.0037.65
总股本88,880,649.00100.00
新协实业持有公司 50,4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6.71%,为公司控股股东;林光耀直接持有公司 3.59%的股份,林光成直接持有公司 0.75%的股份,林强直接持有公司 0.74%的股份;前述三人通过新协实业合计持有公司 56.71%的股份,共计控制公司 61.79%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公司前十大股东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股东姓名/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股)
1宁波新协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境内一般 法人50,400,000.0056.8150,400,000.00
2林光耀境内自然人3,192,000.003.603,192,000.00
3林光成境内自然人663,000.000.75663,000.00
4林强境内自然人660,000.000.74660,000.00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易方达供给 改革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 产品等594,806.000.67-
6#上海古曲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古曲时代精选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 产品等524,044.000.59-
7全国社保基金五零 二组合基金、理财 产品等511,900.000.58-
8时间境内自然人480,000.000.54-
9徐晓巧境内自然人474,750.000.54356,062.00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国有法人467,339.000.53-
合计57,967,839.0065.3555,271,062.00  
三、发行人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线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作为汽车供应链中的二级供应商,在取得汽车整车厂商的产品认证后,为一级供应商——汽车线束厂商提供汽车线缆配套服务。

公司主要产品为常规线缆、铝线缆、对绞线缆、屏蔽线缆、新能源线缆、多芯护套线缆等多种汽车线缆产品。根据汽车整车厂商的设计要求,公司生产的产品须符合国际标准、德国标准、日本标准、美国标准、中国标准等专业汽车线缆标准,并须满足部分客户的特殊技术要求。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坚持通过自主研发提升技术实力,以市场为导向不断研发创新产品、提升产品性能。截至目前,公司已获得 45项专利、3项软件著作权。经过十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发展,公司产品种类不断丰富、规模不断扩大,已进入多家主流国际知名汽车整车厂商的供应商体系。

公司先后通过了 IATF 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推选了两名管理人员成为 ISO/TC22/SC32/WG4(ISO国际标准化组织道路车辆技术委员会——电子电气元件和一般系统分委员会——汽车电线工作组)成员,参与起草、修订、管理国际汽车线缆标准。目前,公司已先后取得了大众、通用、福特、宝马、奔驰、本田、丰田、日产、菲亚特-克莱斯勒、沃尔沃、路虎、上汽集团广汽集团、吉利控股等国际主流汽车整车制造商的产品认证,为安波福、住电、矢崎、李尔、古河、德科斯米尔、金亭等国际知名汽车线束厂商提供长期稳定的配套服务。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新协实业持有公司 50,4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6.71%,为公司控股股东。

新协实业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新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 11月 18日注册资本19,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光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67562571484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桥井中路 150号(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 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运输设备 及生产用计数仪表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智 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 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  
 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 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金 属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合成材 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铜材贸易、股权投资  
出资结构股东名称股东类型出资比例(%)
 林光耀自然人股东61.00
 林光成自然人股东12.50
 林强自然人股东12.50
 徐晓巧自然人股东9.00
 林春仙自然人股东5.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2.12.31/2022年度 
 总资产23,506.41 
 净资产9,737.05 
 营业收入110,756.29 
 净利润3,704.42 
(二)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林光耀、林光成和林强。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林光耀直接持有公司 3.59%的股份,林光成直接持有公司 0.75%的股份,林强直接持有公司 0.74%的股份;前述三人通过新协实业合计持有公司 56.71%的股份,共计控制公司 61.79%的股份。

林光耀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65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卡倍亿铜线执行董事、经理,成都卡倍亿执行董事、总经理,本溪卡倍亿执行董事、经理,湖北卡倍亿执行董事、总经理,卡倍亿新材料执行董事、经理,上海卡倍亿执行董事,成都新硕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香港卡倍亿董事,兼任新协集团执行董事、武汉纽硕监事、协虎实业执行董事。

林光成先生,现任公司董事。1955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股份公司董事,兼任宁波市宁海县双林村党支部书记。

林强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978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股份公司副总经理。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的质押及冻结情形
1、股份质押情形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

2、股份冻结情形
2022年 10月 25日,上海国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与发行人控股股东新协实业的合同纠纷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并开庭审理了上述合同纠纷案(案号:(2022)沪 0112民初 36120号),同时对新协实业持有发行人部分股份进行了司法冻结,该案一审判决结果为新协实业和林光耀败诉,新协实业和林光耀已提起上诉并已开庭审理。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上诉案件已判决,维持一审原判,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新协实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90,285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 0.44%)被司法冻结。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控股股东新协实业持有发行人股份 50,400,000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 56.71%,扣除被司法冻结的股份 390,285股后,仍持有发行人股份 50,009,715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 56.37%,仍对发行人享有绝对控制权,仍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存在司法冻结情形,但被冻结股份较少,不影响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权。

(四)最近三年公司控股权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新协实业一直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林光耀、林光成和林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权未发生变动。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情况
1、控股股东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除本公司及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新协实业直接及间接投资(持股比例达 20%及以上)的企业情况如下:
(1)宁波瑞虎新协实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宁波瑞虎新协实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2年 5月 7日出资额20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新协实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6MABM6E3E1P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桥井中路 150号(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集成电路芯片 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 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新协实业投资情况新协实业直接持股比例为 75%  
(2)宁波协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宁波协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 5月 18日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光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6MABN5RHP1T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桥头胡街道中新南街 68号(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集成电路芯片及 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 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新协实业投资情况新协实业直接持股比例为 0.001%,通过瑞虎新协(有限合伙)持股比 例为 99.999%  
(3)特充(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特充(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 2月 1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怀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C92PJ74 H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 5500号第 1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元器件 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 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新协实业投资情况新协实业直接持股比例为 100%
2、实际控制人投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除新协实业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光耀、林光成和林强投资(持股比例达 20%及以上)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林光耀投资的其他企业情况
①链车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链车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 12月 18日注册资本620万元
法定代表人梅祥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130K3P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陈春路 215号 6幢 5层 A区  
经营范围从事信息科技、电子、电气、计算机硬件、软件及互联网科技领域内的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电气产品的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林光耀投资情况林光耀直接持股比例为 75%  
②纽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纽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 3月 9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梅祥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685504729G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 5500号第 1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 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 零售;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林光耀投资情况林光耀直接持股比例为 100%  
③纽硕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纽硕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 8月 20日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梅祥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347247854X
住所武昌区中南路 14号世纪广场 B座 20层 A号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电气、计算机软硬件及互联网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相关产品批零兼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 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林光耀投资情况通过上海纽硕间接持股比例为 70%
④成都互联乐驾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成都互联乐驾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 4月 3日注册资本1,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梅祥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332026872Q
住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1388号 1栋 3层 320号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云平 台服务;云软件服务;物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林光耀投资情况直接持股比例为 0.80%,通过上海纽硕间接持股比例为 99.20%  
(2)林光成投资的其他企业情况
①上海林隆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林隆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 11月 27日注册资本5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光成注册号3101152009476
住所浦东新区张江镇孙东路 200号  
经营范围模具、五金件、文具用品的加工、制(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 营)  
林光成投资情况直接持股比例为 50%  
经营情况及主要 产品上海林隆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无实际生产经营活动。因为未按时 进行年检登记,于 2010年 7月 27日被工商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②南京大博机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京大博机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9年 10月 29日注册资本50万元
法定代表人魏斐燕注册号3201002008653
住所白下区中山东路 402号新时代大厦 1712室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销售、加工、设计及技术服务;机电产品、建材、电子产品、 日用百货、汽车配件、医疗器械销售  
林光成投资情况直接持股比例为 50%  
经营情况及主要 产品南京大博机电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无实际生产经营活动。因为未按时进行 年检登记,于 2003年 2月 11日被工商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投资已注销企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投资的已注销企业宁波振宁一洲牧业有限公司,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该公司已注销,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振宁一洲牧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 1月 24日注册资本3,68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黎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6MA2842YJ78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力洋镇古渡村山后塘  
经营范围畜禽养殖:生猪养殖,畜牧业技术开发、技术信息咨询服务;畜禽养 殖设备、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批发、零售;生物质能发(以上涉及 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新协实业投资情况新协实业直接持股比例为 24%  
经营情况及主要产品宁波振宁一洲牧业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畜禽养殖业务,已于 2021年 8月 3日注销。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52,900.00万元(529.00万张)
(二)发行价格:100元/张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人民币 100元
(四)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2,900.00万元
(五)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六)配售比例
原股东优先配售 4,603,434张,共计 460,343,4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7.02%;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 672,937张,共计 67,293,7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2.72%;民生证券包销 13,629张,共计 1,362,9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26%。

(七)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数量(张)占总发行量比例(%)
1宁波新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999,70756.71
2林光耀189,9813.59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52,5290.99
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47,1900.89
5林光成39,4600.75
6林强39,2810.74
7晋江壹点纳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壹点 纳锦冠宏六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1,2470.59
8时间28,5690.54
9徐晓巧28,2550.53
10#上海古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古 曲时代精选超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4,4560.46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项目不含税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600.00
律师费用52.70
会计师费用80.19
资信评级费用37.74
发行手续费用14.25
信息披露费用6.60
合计791.48
二、本次发行的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52,900.00万元,
原股东优先配售 4,603,434张,共计 460,343,4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7.02%;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 672,937张,共计 67,293,7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2.72%;民生证券包销 13,629张,共计 1,362,9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26%。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后的余额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4年 1月 17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030号)。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核准:本次发行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809号”文同意注册。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52,900.00万元人民币。

4、发行数量:529.00万张。

5、上市规模:52,900.00万元人民币。

6、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7、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2,9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52,108.52万元。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 52,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以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备案代码环评审批文号能评审批文号
1湖北卡倍亿生 产基地项目25,000.0025,000.002212-421181-04- 01976315麻环审 [2023]10号不适用
2宁海汽车线缆 扩建项目20,000.0020,000.002308-330226-04- 01-515027甬环宁建 [2023]119号尚未办理节能 审查,在开工建 设前完成
3汽车线缆绝缘 材料改扩建项 目9,859.017,900.002308-330226-07- 02-792183甬环宁建 [2023]120号尚未办理节能 审查,在开工建 设前完成
合计54,859.0152,900.00--- 
9、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序 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1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宁海支行561006258013000101182
2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分行8114701013400492506
3湖北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海支行397484050258
4宁波卡倍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宁海支行385020100100262613
二、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基本条款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900.00万元。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1.50%、第五年 2.00%、第六年 2.50%。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I:指年利息额;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自 2024年 7月 17日至 2030年 1月 1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49.01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