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智能(30150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时间:2024年01月29日 20:41:32 中财网

原标题:华阳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 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 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 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岑村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联席主承销商 声明及承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1,427.1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均为公司 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28.01元
发行日期2024年1月24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5,708.35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4年1月30日
目 录
声明及承诺 .......................................................... 1 本次发行概况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7 第二节 概览 ....................................................... 10 一、重大事项提示 ............................................... 10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0 三、本次发行概况 ............................................... 11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 12 五、发行人的板块定位情况 ....................................... 14 六、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16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 17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18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18 十、募集资金用途与未来发展规划 ................................. 18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19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0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20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24 三、其他风险 ................................................... 25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7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27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 28 三、发行人成立以来的重要事件 ................................... 34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或挂牌情况 ....................... 34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 35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情况 ............................. 35 七、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40 八、特别表决权股份和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 44 九、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 44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 ..................... 47 十一、发行人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 60 十二、发行人员工情况及社会保障情况 ............................. 64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 67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 67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75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中的竞争状况 ................................. 97 四、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06 五、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08 六、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19 七、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 .................................... 123 八、发行人生产经营资质 ........................................ 123 九、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 125 十、环境保护情况 .............................................. 134 十一、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 145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46 一、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及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指标 .. 146 二、财务会计信息 .............................................. 148 三、分部信息 .................................................. 156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56 五、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62 六、主要税种、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 163 七、主要财务指标 .............................................. 165 八、经营成果分析 .............................................. 166 九、资产质量分析 .............................................. 197 十、所有者权益分析 ............................................ 214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的分析 .................... 215 十二、重大资本性支出 .......................................... 230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 231 十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经营状况 ........ 231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234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述 ...................................... 23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236 三、未来发展规划 .............................................. 240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243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鉴证意见 .... 243 二、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 243 三、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243 四、公司独立运营情况 .......................................... 244 五、同业竞争 .................................................. 245 六、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250 七、关联交易情况 .............................................. 254 八、关联交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情况 .............................. 258 九、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 259 十、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 259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 260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260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 260 三、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 263 四、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 263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64 一、重大合同 .................................................. 264 二、对外担保事项 .............................................. 268 三、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 268 四、其他事项 .................................................. 269 第十一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270 第十二节 附件 .................................................... 283 一、本招股说明书的附件 ........................................ 283 二、查阅地点 .................................................. 283 三、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 284 四、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288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 311 六、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 312 七、无形资产清单 .............................................. 314
第一节 释义

发行人、华阳股份、华 阳智能、公司、股份公 司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华阳有限江苏华阳电器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前身
江苏德尔福江苏德尔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华阳智能科技江苏华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华阳精密常州华阳精密电机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宿迁华阳华阳智能装备(宿迁)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英耐尔智控常州英耐尔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常州德尔福常州德尔福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德尔福的全资子 公司
云创电子泗洪云创电子有限公司,宿迁华阳的全资子公司
云康电子江苏云康电子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为宿迁华阳的全资子 公司,2023年1月注销
赛欧电子泗洪赛欧电子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为发行人全资子公 司,2021年12月注销
华星电机常州华星电机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为发行人全资子公 司,2020年7月注销
温岭祁宏温岭祁宏电器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为发行人全资子公 司,2020年2月注销
华阳投资江苏华阳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
聚英投资常州聚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泓兴投资常州泓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智鑫投资常州智鑫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泓兴投资有限合 伙人
复星惟盈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有发行人5%以上的股东
云联智能江苏云联智能医疗装备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保荐人、东吴证券、主 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 投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汇会计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国浩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天源评估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427.10万股的行为
《公司章程》现行《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近三年一期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
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
美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行人客户
海信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行人客户
海尔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行人客户
格力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行人客户
奥克斯宁波奥克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行人客户
金赛药业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客户
豪森药业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行人客户
康宁杰瑞康宁杰瑞(吉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
信立泰信立泰(苏州)药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
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 & Sullivan,知名市场咨询机构
江苏雷利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
科力尔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
祥明智能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
微特电机微型特种电机,是指体积、容量较小,输出功率一般在数 百瓦以下的电机,或具有特殊性能、特殊用途的电机。
闭环控制一种根据控制对象输出反馈来进行校正的控制方式。
重组人生长激素主要在儿科领域用于矮小症治疗,也可用于生殖领域、烧 伤领域及抗衰老领域。
GLP-1类药物、GLP-1RA胰高血糖素样肽-1 受体激动剂,是一种新型降糖药,通过 激活 GLP-1 受体,以葡萄糖浓度依赖的方式增强胰岛素分 泌,抑制胰高糖素分泌,具体包括聚乙二醇洛塞那肽、司 美格鲁肽、利拉鲁肽等。
胰岛素及类似物胰岛素是一种用于降低血糖的激素,同时促进糖原、脂 肪、蛋白质合成,外源性胰岛素主要用来治疗糖尿病。 胰岛素类似物泛指既可模拟正常胰岛素的分泌,同时在结 构上与胰岛素也相似的物质。
特立帕肽重组人甲状旁腺激素,用于刺激骨形成和骨吸收,可用于 骨质疏松症治疗。
重组人促卵泡激素主要作用为促进卵泡成熟,适用于不排卵[包括多囊卵巢综 合征(PCOS)]且对拘椽酸克罗米酚治疗无反应的妇女。
阿扑吗啡一种用于治疗帕金森症的药物。
卡式瓶笔式注射器用硼硅玻璃套筒,类似没有推杆的注射器,该 瓶前部装有橡胶密封保护的注射用针头,瓶口用胶塞铝盖 密封,尾部用橡胶活塞密封,使用过程药液不与注射器任
  何部件接触。
CQ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
UL美国安全检测实验室公司(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进行的认证,主要从事产品安全性能方面的检测和 认证。
VDE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下属的 VDE 检测认证研究所进行的认 证。
CE欧盟对进口产品的认证,通过认证的商品可加贴CE标志, 表示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和消费者保护等一系列欧洲指 令的要求,可在欧盟统一市场内自由流通。
TüV德国莱茵 TüV 集团认证,德国莱集团是国际独立第三方检 测、检验和认证机构。
注:本招股说明书主要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可能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研发创新风险、市场竞争风险、毛利率降低的风险。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6月21日
注册资本4,281.25万元法定代表人许云初
注册地址武进区洛阳镇岑村村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武进区洛阳镇岑村村
控股股东江苏华阳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许云初、许鸣飞、许燕飞
行业分类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C38)在其他交易场所 (申请)挂牌或上 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 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 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 关系  
(三)本次发行的其他有关机构   
股票登记机 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 营业部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1,427.1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比例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1,427.1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比例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 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5,708.35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28.01元  
发行市盈率25.58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发行前一年度经 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10.36 元 ( 以 截 至 2023年6月30日经审 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资产除以发行前 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1.46 元 ( 以 截 至 2022年12月31日经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3.82 元 ( 以 截 至 2023年6月30日经审 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资产加上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 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1.10 元 ( 以 截 至 2022年12月31日经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发行市净率2.03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 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账户并符合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投资 机构(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证券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 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 称-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募集资金总额39,973.07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4,515.81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目
 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5,457.26万元,包括: 1、保荐费用:188.68万元; 2、承销费用:2,662.37万元; 3、审计及验资费用:1,070.75万元; 4、律师费用:1,056.61万元; 5、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57.53万元; 6、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21.32万元。 上述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金额,前次披露的招股意向书中,发 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为 12.69 万元,差异主要系本次发行的印花 税费用,除前述调整外,发行费用不存在其他调整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 参与战略配售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战略配售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 与战略配售情况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 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 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 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2024年1月16日
初步询价日期2024年1月18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4年1月23日
申购日期2024年1月24日
缴款日期2024年1月26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一)主营业务概述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立足于精密微特电机及传动技术进行多行业战略布局,以技术创新为驱动,追踪市场发展前沿,持续开发新产品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公司的核心业务体系包括以下板块:

业务板块业务定位主要产品
微特电机及组件长期稳定发展的支柱业务微特电机、空调水泵、运动组件
精密给药装置由电机技术延伸的成长期 业务电子式注射笔、机械式注射笔、智 能微量注射泵
业务板块业务定位主要产品
多元业务家居、医疗、工业水务等 多元化业务线性驱动系统、离心泵等
凭借扎实的技术沉淀和优质的产品保障,公司长期服务于家电行业龙头企业,是美的、海信、海尔、格力、奥克斯等知名家电集团的主要微特电机及组件供应商,报告期内获得海尔“2019年度最佳合作伙伴奖”、海信“2021年度优秀供应商”、“2020年度优秀合作伙伴奖”和“2019年度出口优秀合作伙伴奖”、奥克斯“2019 年度优秀供应商奖”等多项荣誉。依托多年积累的精密微特电机及传动领域共性技术,公司针对医疗行业开发了基于电机驱动的电子式注射笔等精密给药装置,在重组人生长激素、聚乙二醇洛塞那肽、胰岛素及类似物、特立帕肽等药物中已成功应用,并持续开拓在重组人促卵泡激素、阿扑吗啡、司美格鲁肽、利拉鲁肽等更多类型药物中的应用。公司及子公司江苏德尔福均被认定为 2022 年度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 年 7 月,江苏德尔福入选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公司优质的客户资源、扎实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良好的市场口碑为未来业务的开展奠定了稳定基础,并有效促进了公司在产品开发、质量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进一步提升。未来公司将在现有业务板块的基础上积极深耕微特电机及传动技术,不断拓展智慧医疗、智能家居等精密微特电机应用场景,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与销售体系。在采购方面,公司制订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以加强对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确保其质量、交付、服务符合公司要求。在生产方面,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进行生产,即按照客户要求的产品性能、规格、数量和交货期组织生产。在销售方面,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国内知名家用电器集团,精密给药装置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生物制药企业,均主要采用直销模式。

(三)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的核心业务体系包括以微特电机、空调水泵为代表的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以及公司正在大力推进的电子式注射笔为代表的精密给药装置业务。

公司的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在空调细分领域有较高市场地位。经过多年行业积累和发展,公司长期服务于家电行业的龙头企业,是美的、格力、海尔、海信、奥克斯等知名家电集团的主要微特电机及组件供应商。公司主要客户已覆盖了国内大部分空调市场。

在精密给药装置领域中,公司以电子式注射笔为主打产品,兼具机械式注射笔产品,是国内起步较早、产品线较为齐全的注射笔研发生产企业,已取得了金赛药业、豪森药业、信立泰等知名生物制药企业的认可,在国内企业中占据领先地位。

五、发行人的板块定位情况
(一)行业属性符合“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公司主营业务为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下的“电机制造(C381)”,细分行业为“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C3813)”,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列示的原则上不支持申报创业板的行业。

从细分业务板块上来看: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属于“2.1.5 智能关键基础零部件制造”,精密给药装置业务属于“4.2.1 先进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属于“020217 智能关键基础零部件制造”,精密给药装置业务属于“021101 先进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

因此公司主营业务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创业板“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二)公司的技术创新性
公司以创新驱动发展,通过对新技术、新工艺的自主研发,持续提升产品性能和工艺技术水平,以更好地满足市场发展趋势。公司还不断向新技术领域延伸,将技术积累交叉应用,为构建多样化产品布局和扩大经营领域打下了技术基础。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丰富的技术创新成果,掌握了一系列核心技术。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授权专利188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142 项,外观专利 31 项,参与国家标准《减速永磁式步进电动机通用规范》(GB/T40131-2021)的起草。基于公司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实力,公司及子公司江苏德尔福均被认定为2022年度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7月,江苏德尔福入选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三)公司的成长性
经过多年的行业积累与发展,公司在两项主营业务领域均已成为行业内重要企业之一,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微特电机及组件系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支柱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微特电机、空调水泵、运动组件等,公司凭借扎实的技术沉淀和优质的产品保障,长期服务于家电行业龙头企业,是美的、海信、海尔、格力、奥克斯等知名家电集团的主要微特电机及组件供应商。

精密给药装置系由电机技术延伸的成长期业务,主要产品包括电子式注射笔、机械式注射笔、智能微量注射泵等。目前,公司的精密给药装置已在重组人生长激素、聚乙二醇洛塞那肽、胰岛素、特立帕肽等药物中已实现成熟应用,向金赛药业、豪森药业等国内相关药物的龙头企业实现规模化销售,同时公司正持续开拓精密给药装置在重组人促卵泡激素、阿扑吗啡、索马鲁肽、利拉鲁肽等新型药物中的应用。近三年,公司精密给药装置分别取得收入2,581.62万元、4,180.98 万元和 6,315.16 万元,增长速度较快。发行人作为国内起步较早、产品线较为丰富的精密给药装置生产企业,已取得了一定的市场地位,随着我国生物药行业技术进一步发展与药品种类的进一步扩充,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业务持续增长的潜力较大。

(四)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1,595.52万元、1,967.99万元和2,187.17万元,累计研发投入为 5,750.68 万元,复合增长率为 17.08%;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9,575.60 万元、49,853.57 万元和 46,343.89 万元,均大于 3 亿元。因此,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第三条的相关要求。

六、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2023年6月30日 /2023年1-6月2022年12月31 日/2022年度2021年12月31 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 日/2020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67,363.1666,916.9267,508.8151,823.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万元)44,354.2940,858.4736,335.9729,710.87
资产负债率(母公 司)33.66%44.56%48.81%40.80%
营业收入(万元)26,739.9746,343.8949,853.5739,575.60
净利润(万元)3,401.346,348.476,514.445,996.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万 元)3,402.606,349.716,517.066,036.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万 元)3,217.976,251.456,458.875,398.43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元)0.791.481.521.41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元)0.791.481.521.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7.99%16.52%19.74%22.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万 元)3,807.69-884.08934.841,311.48
现金分红(万元)-2,00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3.89%4.72%3.95%4.03%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一)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合作关系良好,行业市场、经营模式及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亦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二)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状况
1、2023年1-9月审阅数据
中汇会计师审阅了公司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中汇会阅[2023]9990号)。

公司2023年1-9月主要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1-9月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36,636.4336,764.43-0.35%
营业利润5,369.495,326.520.81%
利润总额5,395.905,261.862.55%
净利润4,806.534,762.090.9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08.114,764.060.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4,593.864,675.61-1.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64.803,877.8322.87%
2023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相比2022年同期基本持平。

2023 年 1-9 月经审阅的其他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四、(二)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状况”。

2、2023年度业绩预计
经管理层初步预测,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与2022年度相比保持平稳,具体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营业绩2023年度2022年度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46,000至50,00046,343.89-0.74%至7.8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6,100至6,6006,349.71-3.93%至3.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5,900至6,4006,251.45-5.62%至2.38%
注:上表2023年度财务数据系公司管理层初步测算结果,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也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发行人财务指标符合下列标准:
“(一)最近 2 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发行人 2021 年和 2022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6,458.87 万元和 6,251.45 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指标。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等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十、募集资金用途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目31,041.7521,091.50
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13,885.5013,885.50
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
合计49,927.2539,977.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募集资金金额小于上述项目拟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投资;若募集资金金额大于上述项目拟投资金额,超过部分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二)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秉承“品质成就发展、创新打造未来”的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市场发展方向,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不断开辟新的产品应用领域。

公司总体经营目标是:“做精做强精密电机,做行业小巨人;拓展深耕医疗器械,做产业领航者”。未来,公司一方面将巩固现有基础业务竞争力,提升现有优势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给公司带来持续提升的盈利;另一方面将继续坚持依靠技术创新驱动业务发展,提升技术能力和高端产品产业化能力,在微特电机领域向智能家居、智慧医疗等应用产品升级延伸,在精密给药装置领域巩固先发优势进一步提升业务规模,从而整体优化收入和盈利结构,实现公司在微特电机领域和医疗健康领域的全方位发展。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不存在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作出投资决策时,除本招股说明书已披露的其它资料外,应慎重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发行人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节全文。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研发创新风险
公司以创新驱动业务发展,因而需要持续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以满足客户要求及行业技术趋势的变化。由于技术和产品的创新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公司不能正确判断研发方向或研发无法取得突破,将导致公司前期投入的开发成本无法收回,同时影响公司技术水平和产品先进性,从而可能导致公司竞争力减弱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在微特电机及组件领域深耕多年,已获得下游主流家电集团客户的认可,占有较为稳定的市场份额,但未来若竞争对手通过经营改善、工艺提升等手段抢占市场,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竞争压力。在精密给药装置领域,发行人属于较早开发注射笔等相关产品的国内企业,虽然该行业具有一定的进入壁垒,但仍不排除未来可能有新进入的厂商与公司展开竞争。综上所述,发行人存在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可能导致公司利润水平下滑或市场份额下降。

(三)毛利率降低的风险
产品毛利率是衡量公司盈利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受价格端和成本端两方面变动的综合影响。从价格端看,产品价格变动受市场竞争环境、下游客户合作情况、产品更新换代等因素的影响,从成本端上看,产品成本变动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用工成本、生产管控效率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保持增长,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滑,分别为 29.18%、26.05%、24.89%和 24.28%。未来若行业竞争加剧、客户议价能力提升、原材料价格及人工成本大幅上涨,且公司未采取有效手段降低产品成本、向下游传导成本压力或提高产品附加值,则公司可能存在毛利率降低的风险。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分别为 80.57%、83.25%、83.45%和 82.47%,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如因产品竞争力下降或遭遇市场竞争,有可能对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和紧密性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五)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8,557.53 万元、12,891.82 万元、10,219.54万元和8,714.3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83%、28.25%、25.87%和 22.13%。公司通常根据生产计划及对市场价格的预期进行原材料采购与备货,库存商品会根据下游客户生产节奏、市场开拓计划制订生产备货计划,若未来下游客户需求发生变化或市场开拓受阻,将引致公司部分存货存在减值的风险。

(六)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2,192.17万元、16,426.40万元、12,354.18 万元和 20,472.88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1.11%、36.00%、31.28%和 51.99%,账面金额及占比较高。虽然公司客户质量较好,不存在大额逾期应收账款,但未来受市场环境、客户经营情况、货款结算政策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仍存在货款回收不及时、应收账款金额增多、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风险。

(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311.48 万元、934.84万元、-884.08万元和3,807.69万元,经营性活动现金流量呈一定波动。

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日益增加,若公司销售回款不及预期或采购付款计划管控不利,则可能导致公司流动性受到一定影响。

(八)产品认证风险
公司精密给药装置所属行业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在行业主管部门注册或备案后方可生产和销售,由于新产品相关认证周期较长,流程较为复杂,若未来公司新产品未能持续通过相应准入标准,则可能对公司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九)关键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通过内部培养、外部引进等方式形成了一支专业结构合理、行业经验丰富且较为稳定的技术人才队伍,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未来,随着行业竞争态势增强,行业内人才争夺日益激烈,若公司关键技术人才流失且未有合适替代者,则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进而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专利诉讼的风险
浙江恒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认为公司对其名称为“电动阀”(专利号为 ZL201320040295.6)的实用新型专利权构成侵权,要求发行人停止制造、销售、许可销售侵权产品并销毁所有库存侵权产品并赔偿300 万元。2022年5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发行人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害名称为“电动阀”(专利号为 ZL201320040295.6)的实用新型专利产品,赔偿浙江恒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 20 万元及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0.91 万元,并驳回浙江恒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2022 年 7 月发行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诉申请,2023 年 6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撤销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起诉,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此外,浙江恒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还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两项诉讼请求,分别请求确认发行人的“电磁线圈”(专利号为 ZL201810542680.8 )、电磁线圈的装配方法(专利号为 ZL201810542100.5)的专利权人为原告,并分别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各 6 万元。2022 年 12 月,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两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浙江恒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被告发行人及杨国灿分别赔偿经济损失(含合理维权费用)各3万元。该判决尚未正式生效,发行人已提交上诉。

上述专利权诉讼纠纷主要涉及“电子膨胀阀”产品及相关技术,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电子膨胀阀产品尚未规模化量产,该等专利尚不属于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和主要无形资产,专利诉讼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目前上述案件中,两项专利权属纠纷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果公司最终被认定败诉,将对发行人未来电子膨胀阀业务的发展进程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十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江苏德尔福均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公司需申请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核认定,才能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果未来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将执行 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税收成本的上升将直接导致净利润的减少。

(十二)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的风险
发行人报告期内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虽然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持续规范社保和公积金缴纳,逐步提高缴纳比例,且未因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项而遭受行政处罚,但仍可能存在因欠缴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而发生劳动争议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的风险。

(十三)实际控制权集中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许云初、许鸣飞和许燕飞,目前合计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为23.12%,通过华阳投资控制发行人49.01%股权,通过泓兴投资控制发行人3.20%股权,通过聚英投资控制发行人1.23%股权。据此,许云初、许鸣飞和许燕飞合计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发行人 76.56%股权,处于绝对控制地位。虽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但实际控制人仍可凭借其控股地位,通过其影响力对公司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方面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市场开拓风险
根据公司的长期经营战略,公司未来业务规模及盈利能力的提升来源于对新产品及新兴应用领域的持续开拓。在市场开拓过程中,公司将需要建立新的市场渠道、培育品牌形象、完善销售体系,还需要具备完善的市场开发流程、审慎分析市场需求、制订市场策略,并严格控制费用预算。

报告期内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收入目前仍集中在空调领域,空调领域收入占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收入比例各期均超过 98%,公司在厨卫电器、安防监控、新风除尘等领域进行了延伸拓展但仅实现了少量销售。针对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若公司未能有效提升市场开拓能力,新客户开发效果不佳或新产品未能顺利实现规模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可能面临收入增长放缓的风险。

针对精密给药装置等新业务板块,若公司新市场分析定位不准确,或新产品未能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将面临市场开拓投入无法顺利转化为业绩增长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漆包线、钢材、磁性材料、电子线、塑料件、电子元器件、齿轮件等,2021 年度漆包线、钢材等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若后续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上涨,且公司未能将原材料上涨压力有效传导给下游客户,该种情形将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政策风险
精密给药装置业务是发行人重要的盈利来源之一,其主要产品电子式注射药物配套使用,因此业务规模与药物销售情况的相关性较高。发行人的精密给药装置产品并非直接向患者定价销售,也未受到集中带量采购等医药行业政策的直接影响,但是若下游客户受行业政策影响而市场占有率下滑或采购策略收紧,仍有可能间接导致发行人产品的销售规模或销售价格下降。

三、其他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规划和市场前景预测,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目”、“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以后,将增加公司各类产品的产能。上述项目系由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规划、项目管理能力以及未来宏观经济、下游行业发展等多项因素综合考虑审慎确定,但如果经济环境、市场供求状况、市场开拓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新增产能无法顺利消化,或者单位产品收益大幅下降,公司将面临预期收益无法实现、投资回报率下降的风险。

(二)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持续增长,公司的内部机构、人员规模、生产基地均有不同程度的扩张,从而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各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和优化管理体系,并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可能将增加公司的管理成本和经营风险,使公司各部门难以发挥协同效应,对未来业务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三)摊薄即期回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分别为 1.26 元、1.51 元、1.46 元和 0.75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0.52%、19.56%、16.27%和 7.55%。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综合经济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的时间,投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总股本和净资产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Huayang Intelligent Equipment Co.,Ltd.
注册资本:4,281.25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云初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6月21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8日
公司住所:武进区洛阳镇岑村村
邮政编码:213104
联系电话:0519-88798286
联系传真:0519-88798286
互联网网址:http://www.cn-huayang.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部门:证券法规部
信息披露负责人和电话号码:俞贤萍,0519-88798286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公司设立及股本演变概览











 2018年11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及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 3,139.9253万元 
   
   
   
   
   



 2019年12月,第三次增资,股 本3425万元 
   
   
   
   
   
   
   
 2019年12月,第四次增资,股 本4,281.25万元 
   
   

(二)公司设立情况
1、2001年6月,华阳有限设立
2001 年 6 月 15 日,於玉凤、许文茂和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签署了《江币 500 万元,其中於玉凤、许文茂和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均以货币资金方式,分别出资人民币350.00万元、100.00万元和50.00万元。2001年6月21日,常州市永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常永申会验(2001)127 号)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2022 年 4 月 28 日,中汇会计师出具了《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中汇会鉴[2022]5210 号),对本次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资复核。

2001 年 6 月 21 日,常州市武进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4831213199)。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於玉凤350.0070.00%
许文茂100.0020.00%
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50.0010.00%
合计500.00100.00%
注:於玉凤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许云初配偶,许文茂为许云初之父;武进市华星电机电器厂2001年为许云初控制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于2004年11月改制为有限公司,改名为常州华星电机有限公司。

2、2018年12月,股份公司设立
发行人系华阳有限经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 27日,江苏华阳电器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华阳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华阳有限全体股东同意按照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为 9,247.12 万元,在扣除分红金额 1,500.00万元的基础上进行折股,按 1:0.4053 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 3,139.9253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各股东在股份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不变。同日,各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华阳有限经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18]4705 号)审计的净资产为 9,247.12 万元;经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18]第 0468 号)评估的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评估值为11,720.76万元。

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

2018 年 12 月 27 日,中汇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8]4861号),为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的出资情况予以审验,确认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全体发起人均按约定足额、及时缴纳了相应出资。

2018年12月 28日,华阳股份取得了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7290001795)。

股份公司设立时,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江苏华阳投资有限公司2,098.209066.82%
2许云初546.716417.41%
3许鸣飞295.52249.41%
4许燕飞147.76124.71%
5於建东18.47010.59%
6常州聚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47010.59%
7俞贤萍9.23510.29%
8王少锋5.54100.18%
合计3,139.9253100.00% 
(三)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股本和股东未发生变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华阳投资2,098.209049.01%
2复星惟盈813.437519.00%
3许云初546.716412.77%
4许鸣飞295.52246.90%
5许燕飞147.76123.45%
6泓兴投资137.04593.20%
7於建东68.50001.60%
8聚英投资52.47011.23%
9俞贤萍51.37501.20%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0黄淼32.53750.76%
11王少锋27.40000.64%
12白涛10.27500.24%
合计4,281.2500100.00% 
发行人股东经穿透至自然人、国有股东、上市公司等最终持有人后的股东人数为 11 名(已经备案/登记为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机构股东,以及依法以公司制企业、合伙制企业、资产管理计划等持股平台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在计算公司股东人数时,按一名股东计算),不足200人。(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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