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美消费 (508011): 关于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

时间:2024年01月30日 09:01:17 中财网
原标题:物美消费 : 关于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的公告

关于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的公告
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为“嘉实物美消费REIT”,场内简称为“物美消费”,扩位证券简称为“嘉实物美消费REIT”,基金代码为“508011”)的募集期为2024年1月24日起至2024年1月25日(含)。

基金募集期内,广大投资者认购踊跃。根据《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以及《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将对网下投资者及公众投资者认购申请实施比例配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认购及缴款情况
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发售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亿份,本次发售由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战略配售”)、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发售(“网下发售”)及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公众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发售公告》,本次拟向战略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为2.8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70%;本次拟向网下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为0.84亿份,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70%;本次拟向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为0.36亿份,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30%。

(一)战略配售
截至2024年1月25日,《发售公告》中披露的9家战略投资者皆已根据战略配售协议,按照网下询价确定的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的基金份额并全额缴纳认购款,对应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2.8亿份,占基金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70%。战略投资者的最终名单和认购数量将在《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

(二)网下认购
截至2024年1月25日,《发售公告》中披露的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4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已按照《发售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认购并全额缴纳认购款,对应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11,060万份。具体网下投资者获配明细将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

(三)公众认购
截至2024年1月25日,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50,270,941.51份。如上有效认购的公众投资者已缴付全额认购资金。

二、比例配售结果
(一)战略配售
本次募集的战略配售基金份额与《发售公告》中披露的拟募集的战略配售基金份额一致,本基金战略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100%。

(二)网下认购
募集期间,网下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发售公告》披露的拟向网下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本基金对有效认购且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有效配售对象的认购申请采用“全程比例配售”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本基金网下投资者配售比例为75.94936709%。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份额=该配售对象的有效认购份额×网下投资者配售比例该公式仅供参考,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份额向下取整后精确到1份,产生的剩余份额分配给认购份额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认购份额数量相同时,产生的剩余份额分配给认购时间(以上交所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最早的配售对象。

投资者最终确认的份额以在登记机构登记的份额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公众认购
募集期间,本基金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发售公告》披露的拟向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基金管理人对公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采用“全程比例配售”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根据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本基金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25日(公众投资者募集期)期间公众投资者配售比例为71.63552281%。

某一公众投资者的获配份额=该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份额×配售比例该公式仅供参考,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投资者的获配份额按截位法取整后精确到1份,产生的剩余份额按每位投资者l份,依次分配给认购金额最大的投资者;当认购金额相同时,分配给认购时间最早的投资者。份额取整完成后,某一公众投资者的最终获配份额=获配份额+取整分配份额。

份额取整完成后,获得取整分配份额的公众投资者将重新计算认购费用。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公众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实际净认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投资者最终确认的份额以在登记机构登记的份额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不折算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全部计入基金资产。

网下投资者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募集期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公众投资者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退回至公众投资者原账户的时间请以所在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及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等。

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咨询有关详情。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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