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600019):宝钢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4年01月31日 18:58:50 中财网
原标题:宝钢股份:宝钢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3年 10月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用不超过30亿元的
自有资金,以不超过8.86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股份
数量不低于 3.3亿股,不超过 5亿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约
1.48%-2.25%,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宝钢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
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
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5000.00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23%,购买的
最高价为6.22元/股、购买的最低价为5.5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
为28836.7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
份 32716.27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48%,购
买的最高价为6.29元/股、购买的最低价为5.57元/股,已支付的总
金额为199051.6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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