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诚致益债券发起式A (017503): 达诚致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4年02月01日 10:22:08 中财网
原标题:达诚致益债券发起式A : 达诚致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达诚致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月30日
送出日期:2024年2月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达诚致益债券发起式基金代码017503
下属基金简称达诚致益债券发起式A下属基金交易代码017503
基金管理人达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7月11日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期-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王栋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2023年7月11日
  证券从业日期2012年6月25日
基金经理陈佶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2023年7月11日
  证券从业日期2014年8月14日
基金经理何盼盼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2024年1月30日
  证券从业日期2023年6月20日
其他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 终止并按照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如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 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的,则本基金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 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 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 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 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1)本基金为二级债基,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公开募集的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水平高于纯债基金。

(2)本基金投资于其他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情
投资目标本基金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实现基金资产的长 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 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 离型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包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 股票(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 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 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其他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 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仅限于公开募集的股票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债期 货、信用衍生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 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 研究,综合运用资产配置策略、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信用 衍生品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基金投资策略等多种投资策略, 力求控制风险并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保值。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恒生综合指数收益 率×2%。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和 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 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7月11日,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M<1,000,000.000.50%
 1,000,000.00≤M<5,000,000.000.30%
 M≥5,000,000.00100.00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M<1,000,000.000.50%
 1,000,000.00≤M<5,000,000.000.30%
 M≥5,000,000.00100.00元/笔
赎回费N<7日1.50%
 7日≤N<30日0.30%
 N≥30日0%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0.70%
托管费0.10%
其他费用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审计费、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等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 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 用;基金投资其他基金产生的其他基金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申购费、赎回费、销售 服务费),但法律法规禁止从基金财产中列支的除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或其更新。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期货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投资本基金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及其他风险。此外,建议重点关注本基金特有风险如下: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债券市场的变化会影响到基金业绩,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为二级债基,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公开募集的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水平高于纯债基金。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证券基本面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由此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4、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及价格波动风险等风险。流动性风险是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转让过程中因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较少导致难以将其以合理价格变现的风险;偿付风险是在信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及环境变化,创设机构可能出现经营状况不佳或创设机构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一定偏差从而影响信用衍生品结算的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债券主体经营情况或利率环境出现变化引起信用衍生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5、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6、投资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和交易,且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回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7、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的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可能使本基金面临港股通交易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因此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使本基金面临较大的投资风险。(2)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本基金以人民币销售与结算,港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部分的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人民币对港币的汇率的波动也可能加大基金净值的波动,从而对基金业绩产生影响。此外,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时,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也使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3)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只有境内、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本基金才开放申购赎回。因此会存在港股通交易日不连贯的情形(如内地市场因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市场照常交易但非港股通交易日时,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香港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停市时,出现交易异常情况等交易所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的情形时),从而导致本基金暂停申赎,并使得本基金所持有的港股在后续港股通交易日开市交易时有可能出现价格波动骤然增大,进而导致本基金所持有的港股在资产估值上出现波动增大的风险,进而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8、持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关联方管理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关联方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关联方管理的其他基金的相关风险将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9、可上市交易基金的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通过二级市场进行 ETF 的买卖交易,由此可能面临交易量不足所引起的流动性风险、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之间的折溢价风险以及被投资基金暂停交易或退市的风险等。

10、流通受限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的基金净值可能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证券的收盘价所对应的净值,因此,投资者在申购赎回时,需考虑估值方法对基金净值的影响。另外,本基金可能由于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而面临流动性风险以及流通受限期间内证券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11、本基金采用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模式,即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场内交易和结算,该种交易结算模式可能存在操作风险、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的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投资信息安全保密风险、无法完成当日估值等风险。

12、本基金的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业务由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基金服务机构负责日常运营。为本基金提供运营外包服务的机构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认可,同时,基金管理人将持续评估该机构的人员配备情况、业务操作的专业能力、业务隔离措施、软硬件设施等是否能够满足本基金的运作需要。虽然具有以上基础,但是基金管理人仍然无法保证委托的基金服务机构可以永久符合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如在基金存续期内该机构出现违法违规、操作风险事件或无法继续存续等情况,可能会对本基金的正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13、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提供方将运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年提前终止的情况除外)。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本基金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具体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详见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ntegrity-funds.com]咨询电话[021-6058125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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