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美消费 (508011): 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时间:2024年02月01日 10:27:56 中财网
原标题:物美消费 : 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2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物美消费 REIT
场内简称物美消费(扩位证券简称:嘉实物美消费 REIT)
基金主代码50801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4年 1月 3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23〕2834号 
基金募集期间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25日 
验资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24年1月30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6,075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953,200,014.95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231,900.37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400,000,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合计400,000,000.0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运用固有资 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位:份)3,987,24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9968%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基金管理人通过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于
  2024年1月24日缴款,无认购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位:份)16,167.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4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 确认的日期2024年1月31日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3)本基金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资产,不折算为基金份额。

(4)本基金经过比例配售,最终向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及其比例如下表所示。本次配售结果符合基金管理人事先在《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以下简称“《询价公告》”)、《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


投资者类型获配基金份额数量(万份)占募集总份额比例
战略投资者28,00070%
网下投资者8,40021%
公众投资者3,6009%
合计40,000100%
其中战略投资者获配明细如下:

序 号投资者名称战略投资者 类型认购份额占 基金份额发 售总量的比 例认购数量(份)限售期 (自基 金上市 之日起)
1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原始权益人51.0000%204,000,000.0060个月
2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代表 华能信托·北诚瑞驰资金信托)其他专业机 构投资者12.0269%48,107,484.0012 个月
3北京京管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代表京管泰富锦鸿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其他专业机 构投资者1.9925%7,970,000.0012个月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专业机 构投资者0.9968%3,987,240.0012 个月
5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其他专业机 构投资者0.9968%3,987,240.0012个月
6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其他专业机 构投资者0.9950%3,980,000.0012 个月
7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表 建信信托-睿驰组合 1号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其他专业机 构投资者0.9950%3,980,000.0012个月
8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 泉心盈 91天)其他专业机 构投资者0.4985%1,994,018.0012 个月
9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 泉心盈196天2号)其他专业机 构投资者0.4985%1,994,018.0012个月
 合计 70.00%280,000,000.00 
其中网下投资者获配明细如下:

序号配售对象名称报价(元)认购数量(万份)配售数量(万份)
1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传统产品2.3833570.002711.3925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101200.00911.3925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101200.00911.3925
4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基础设施稳源组合2.5101190.00903.7975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081000.00759.4937
6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515790.00600.0001
7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 1 盛泉恒元多策略量化对冲 号基金2.601490.00372.1518
8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 2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601450.00341.7721
9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盛泉恒元多策略量化套利 1 号专项基金2.405290.00220.2531
10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盛泉恒元灵活配置 8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2.405280.00212.6582
11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 4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405230.00174.6835
12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 3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601150.00113.924
13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601120.0091.1392
14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5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601100.0075.9493
注:(1)本次发售未出现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或实际认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认购数量的投资者。

(2)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前三个交易日(含上市首日)内可交易的份额不超过其获配份额的20%;自本基金上市后的第四个交易日起,网下投资者的全部获配份额可自由流通。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询价公告》所披露的上述安排,承诺遵守上述期间的交易要求。监管机构有权对网下投资者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根据前述网下投资人的交易要求,除可交易份额外,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前三个交易日(含上市首日)内网下配售对象获配的其他份额不得卖出。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网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已作出的承诺,如违反,监管机构有权采取措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s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本基金为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基础设施基金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SPV公司、项目公司等载体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的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基础设施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础设施基金投资风险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本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存续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1年,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场外份额持有人需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才可卖出或申报预受要约。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使用场内证券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转托管至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后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或在基金通平台转让,具体可参照上海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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