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泰(002402):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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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2月02日 18:02:4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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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和而泰: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
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
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
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
份数量
(股)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 是否为
限售股
(如
是,
注明限
售类
型) | 是否
为补
充质
押 | 质押起
始日 | 质押到
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刘建伟 | 是 | 1,000,000 | 0.6735 | 0.1073 | 高管锁
定股 | 是 | 2024年
1月30
日 | 2024
年5月
17日 | 招商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 补充
质押 |
刘建伟 | 是 | 1,000,000 | 0.6735 | 0.1073 | 高管锁
定股 | 是 | 2024年
1月31
日 | 2024
年5月
17日 | 招商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 补充
质押 |
刘建伟 | 是 | 1,000,000 | 0.6735 | 0.1073 | 高管锁
定股 | 是 | 2024年
2月2
日 | 2024
年5月
17日 | 招商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 补充
质押 |
刘建伟 | 是 | 3,000,000 | 2.0205 | 0.3219 | 高管锁
定股 | 是 | 2024年
2月1
日 | 2024
年6月
20日 | 国泰君
安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 补充
质押 |
刘建伟 | 是 | 1,500,000 | 1.0103 | 0.1610 | 高管锁
定股 | 是 | 2024年
2月2
日 | 2024
年4月
23日 | 中信建
投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 补充
质押 |
合计 | - | 7,500,000 | 5.0514 | 0.8048 | - | - | - | - | - | - |
注: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补充质押的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建伟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
例
(%) | 本次业
务办理
前累计
质押股
份数量
(股) | 本次业
务办理
后累计
质押股
份数量
(股)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 | | | | | | 已质押
股份限
售和冻
结、标
记数量
(股) | 占已
质押
股份
比例
(%
) | 未质押
股份限
售和冻
结数量
(股) | 占未
质押
股份
比例
(%
) |
刘建伟 | 148,475,0
00 | 15.9325 | 102,290,
000 | 109,790,
000 | 73.9451 | 11.7813 | 86,450,0
00 | 78.74
12 | 24,906,
250 | 64.38
22 |
合计 | 148,475,0
00 | 15.9325 | 102,290,
000 | 109,790,
000 | 73.9451 | 11.7813 | 86,450,0
00 | 78.74
12 | 24,906,
250 | 64.38
22 |
注:刘建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中111,356,250股为高管锁定股。
三、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是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刘建伟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8,956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0.319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6105%,对应融资余额54,954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8,956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0.319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6105%,对应融资余额54,954万元。控股股东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
(3)刘建伟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刘建伟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交易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
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