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30092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

时间:2024年02月02日 18:51:41 中财网
原标题:法本信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的通知,获悉严华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 数量(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 (如是,注明 限售类型)是否 补充 质押质押 起始日质押 到期日质权人质押 用途
严华3,760,0002.87%0.88%2024年 1 月 31日至办理解除 质押登记手 续之日止国通信托有 限责任公司补充 质押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累积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严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 例本次质押前 质押股份数 量(股)本次质押后 质押股份数 量(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 结、标记数 量(股)占已 质押 股份 比例未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数量(股)占未质 押股份 比例
严华130,811,03730.51%61,600,00065,360,00049.97%15.25%0000
合计130,811,03730.51%61,600,00065,360,00049.97%15.25%0000
三、其他说明

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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