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集团(30068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

时间:2024年02月05日 19:16:30 中财网
原标题:朗新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朴华”)、无锡曦杰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曦杰”)、无锡易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易朴”)及徐长军先生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本次质 押数量 (万 股)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 (%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 )是否 为限 售股是否 为补 充质 押质押 起始日质押 到期日质权人质押 用途
无锡 朴华1160.920.112024/2/ 52024/6/ 29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补充 质押
  53.250.420.05      
       2024/2/ 52024/6/ 27中国中金财富 证券有限公司 
  1721.360.16      
       2024/2/ 12024/10 /11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80.300.03      
       2024/2/ 12024/10 /12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600.470.05      
       2024/2/ 12024/6/ 27中国中金财富 证券有限公司 
徐长 军          
  1844.810.17      
       2024/2/ 52024/6/ 28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无锡 曦杰          
  1375.140.12      
       2024/2/ 22024/10 /19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803.000.07  2024/2/ 12024/10 /20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无锡 易朴          
  1856.410.17      
       2024/2/ 12024/10 /20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 数量 (万股)持股 比例 (% )本次质 押前质 押股份 数量 (万 股)本次质 押后质 押股份 数量 (万 股)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 (%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标 记数量 (万股)占已 质押 股份 比例 (% )未质押 股份限 售和冻 结数量 (万 股)占未 质押 股份 比例 (% )
无锡朴华12640.26611.535754.96194.1 549.005.650000
无锡群英3824.5423.491398139836.551.270000
徐长军3828.62073.492046223058.252.032230100641.465 540.13
无锡杰华 投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3079.61262.811530153049.681.400000
无锡曦杰 智诚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2664.62772.431435165262.001.510000
无锡易朴 投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2884.55192.631440162556.331.480000
无锡富赡 投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982.3340.9000000000
无锡羲华 投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578.6040.5300000000
股东名称持股 数量 (万股)持股 比例 (% )本次质 押前质 押股份 数量 (万 股)本次质 押后质 押股份 数量 (万 股)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 (%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标 记数量 (万股)占已 质押 股份 比例 (% )未质押 股份限 售和冻 结数量 (万 股)占未 质押 股份 比例 (% )
无锡道元 投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419.5260.3800000000
合计30902.684928.1913603.914629. 1547.3413.34223015.24641.465 53.94
注:表中股份限售为高管锁定股。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30,902.6849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8.19%,累计质押股份数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47.17%。

本次补充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2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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