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而达(30094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时间:2024年02月05日 20:11:51 中财网
原标题:恒而达: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4-004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
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正华先生、陈丽钦女士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正华先生、陈丽钦女士自愿承诺:自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8月07日期间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本人79,560,000
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股,及通过厦门市壶山兰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莆田市恒而达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2,286,000
股,包括上述承诺期间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
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正华先生、陈丽钦女士持股情
况如下:

序号持有人持股数量 (股)不减持股份数 量(股)不减持股份占公司所 有股份比例备注
1林正华79,560,00079,560,00066.30% 
2厦门市壶山兰水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1,501,5391,386,0001.15%注 1
3莆田市恒而达之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900,000900,0000.75%注 2
合 计81,961,53981,846,00068.20%/ 
注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正华先生通过厦门市壶山兰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86,000股。

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正华先生、陈丽钦女士通过莆田市恒而达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00,000股。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正华先生、陈丽钦女士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及时要求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02月 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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