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300283):2024-009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

时间:2024年02月06日 23:01:02 中财网
原标题:温州宏丰:2024-009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24-009 债券代码:123141 债券简称:宏丰转债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萍女士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 股数 (万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是否 为限 售股是否为 补充质 押质押开 始日期质押到 期日期质权人用途
林萍20012.95%0.46%2024年2 月5日2024年8 月23日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补充 质押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陈晓和林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双方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 例累计质押股份 数量(万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占已质 押股份 比例未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占未质 押股份 比例
陈晓169,183,66038.70%7,24742.84%16.58%0000
林萍15,444,0003.53%93560.54%2.14%0000
合计184,627,66042.23%8,18244.32%18.72%0000
三、其他说明
1、林萍女士本次股份质押为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

2、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8,182万股,占双方合计所持股份比例 44.3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8.72%。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3、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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