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木股份(603633):徕木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补充质押

时间:2024年02月08日 09:51:38 中财网
原标题:徕木股份:徕木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培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3,279,7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7%。通过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858,7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6%,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9,138,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3%。

?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培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76,085,710股,占其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76.75%,占公司总股本的17.83%。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培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贵维”)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办理了补充质押的通知,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方培教先生于2020年7月8日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将其持有的36,856,700股(占当期公司总股本的18.12%)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0-028号公告)。此后,对上述股份质押进行了补充质押及解除质押及展期业务(详见本公司2021-001号、2022-031号、2022-038号、2023-028号公告),截止日前质押股数为44,663,710股,质押期限至2024年7月5日。

上海贵维于2021年12月13日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将其持有的9,940,000股(占当期公司总股本的3.77%)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后续将上述业务办理了展期业务(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1-031号、2022-041号、2023-049号公告)。截止日前质押股数为12,922,000股,质押期限至2024年12月12日。

近日,方培教先生及上海贵维就上述质押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相关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是否为 控股股 东本次质押股 数(股)是否 为限 售股是否 补充 质押质押起 始日质押到 期日质权 人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质押融资 资金用途
方培 教控股股 东13,500,0002024年 2月6日2024年 7月5日中泰 证券18.42%3.16%补充质押
上海 贵维控股股 东之一 致行动 人5,000,0002024年 2月5日2024年 12月12 日招商 证券19.34%1.17%补充质押
合计/18,500,000/////18.66%4.33%/
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培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贵维所持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累计质押股份情况见下表: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 例(%)本次质押前 累积质押数 量(股)本次质押后 累积质押数 量(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份 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 况 
       已质 押股 份中 限售 股份 数量已质 押股 份中 冻结 股份 数量未质 押股 份中 限售 股份 数量未质 押股 份中 冻结 股份 数量
方培 教73,279,72917.17%44,663,71058,163,71079.37%13.63%0000
上海 贵维25,858,7786.06%12,922,00017,922,00069.31%4.20%0000
合计99,138,50723.23%57,585,71076,085,71076.75%17.83%0000
三、其他事项
1、资金偿还能力
方培教先生及上海贵维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个人收入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

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到期情况:

股东名称累计质押数量 (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质押到期日融资金额还款来源
方培教58,163,71079.37%13.63%2024/7/516,000万元自筹,包括但不限 于质押借款
上海贵维17,922,00069.31%4.20%2024/12/124,500万元自筹,包括但不限 于质押借款
3、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的转移,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5、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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