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和泰机电(00122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泰机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泰链运、和泰输送,拟向合作银行合计申请 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年,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金融衍生品保证金、中期票据授信等。具体情况如下:
二、担保情况 全资子公司和泰链运、和泰输送拟分别向合作银行申请 8,000万元、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供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额度,实际担保金额在担保额度内以子公司实际金额为准,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限为准。担保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上述授信额度、担保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子公司之间对具体授信额度、担保金额进行调配,并办理具体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和泰链运 公司名称:杭州和泰链运机械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J28DW5Q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益绿街 39号 1-6幢 法定代表人:刘雪峰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 10月 2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物料搬运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和泰链运 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经核查,和泰链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和泰输送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和泰输送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074303573T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杭州江东工业园区青六路东 法定代表人:刘雪峰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 7月 23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圆管带式输送机、堆取料机、高效节能斗式提升机及配件;经销:钢材、金属材料、建材(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及机电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和泰输送 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四、担保协议的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本次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公司预计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融资需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担保额度内与合作银行协商授信事宜,具体担保种类、方式、期限、金额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泰链运、和泰输送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67%;实际担保余额为 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2月 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促进公司经营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出席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资金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增强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决策权,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民生证券对本次和泰机电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