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达(835640):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时间:2024年02月22日 21:52:40 中财网

原标题:富士达: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AVIC FORSTAR S&T Co.,Ltd.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71号)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对本公司发行证券申请予以注册,不表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该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公司有权国资监管单位的同意批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履行相应的程序。

2、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包括中航光电在内的特定投资者。其中,中航光电拟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股份的认购,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的46.64%(含本数),且本次发行后中航光电持有富士达股份不超过50.00%(含本数)(中航光电的最终认购股份数由其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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