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果泰然30天持有期债券A : 泉果泰然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时间:2024年02月23日 11:46:47 中财网
原标题:泉果泰然30天持有期债券A : 泉果泰然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泉果泰然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日期:2024年2月22日
送出日期:2024年2月2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泉果泰然30天持有期债券基金代码020855
基金简称A泉果泰然30天持有期债券A基金代码A020855
基金管理人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上市交易所及 上市日期-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其他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申购,对每份 基金份额设置30天的最 短持有期限
基金经理戴骏开始担任本基 金基金经理的 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2013年01月18日
注:本基金为二级债基,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水平高于纯债基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 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 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 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 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 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换 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其中港股通 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状 况、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变化、证券市场走势、市场利率走势以及市场 资金供求情况、信用风险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跟踪,在严格控 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各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以价值分析为主线,结合宏观环境分析和微观市场定价实施债券组 合管理,债券投资策略包括: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息差策略等。 对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和信用债等特殊品种,将根据其特征采取相 应的投资策略;在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将依托专业的研究力量,采用自 下而上为主、自上而下为辅的策略,综合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 的方法,筛选在行业中具备竞争优势、成长性良好、估值合理、公司治理 良好的股票。 此外,本基金还会运用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信用衍生 品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2%+中证港股通综 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3%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除了可投资A股外,还 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若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 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 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金额(M)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认购费M<100万0.60%非养老金客户
 100万≤M<500万0.40%非养老金客户
 M≥500万1000.00元/笔非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前收 费)M<100万0.80%非养老金客户
 100万≤M<500万0.60%非养老金客户
 M≥500万1000.00元/笔非养老金客户
注:1、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和申购费率,适用的费率为对应金额所适用的原费率的10%;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养老金客户具体范围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2、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0天的最短持有期限,不再收取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0.60%
托管费0.15%
其他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 费、诉讼费、仲裁费、信息披露费用(但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等交易、 结算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 户的开户和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而产生的各项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信用风险、购买力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风险、再投资风险、波动性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为二级债基,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0%-50%。债券市场和内地股票市场、港股通标的股票市场的变化均会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水平高于纯债基金。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证券基本面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在国内市场尚处发展初期,具有低流动性、高收益的特征,并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可能面临无法收取投资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操作风险等。

4、本基金可以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风险包括:
1)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港股通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涨跌幅限制、交易日不同、临时停市、交易机制、代理投票、汇率风险、港股通每日额度限制等。

3)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5、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6、投资信用衍生品的风险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7、终止清盘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而,本基金存在着无法存续的风险。

8、每份基金份额30天锁定持有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对每份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分别计算30天的最短持有期(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按该原份额的持有期限计算),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方可申请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公告等披露文件。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gfund.com),客户服务热线:400-158-6599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