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605118):力鼎光电股东减持股份结果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4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基本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1日披露了《力鼎光电股东减持计划公告》,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伊威达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 80,1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0%;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之杰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7,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欣立鼎合伙”)持有本公司3,645,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90%。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东主要为公司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威达投资”)均属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富宝先生控制的企业,构成一致行动人。 ? 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于2024年2月22日收盘后届满,在减持期间内,伊威达合伙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鼎之杰合伙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2,46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欣立鼎合伙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96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收到伊威达合伙、鼎之杰合伙及欣立鼎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公司于2023年8月1日披露的前述股东相关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具体减持结果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2、因公司在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后回购注销了 192,600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的《力鼎光电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导致本次披露的减持前上述股东持股比例与公司于2023年8月1日披露的上述股东持股比例存在小数点后的尾数差异。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16,000,000股,但在该大宗交易的减持计划期间内,伊威达合伙实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为0股。 上述股东自2023年12月28日起至减持期限届满日期间未再发生任何减持.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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