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纺标(87312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2月26日 19:05:54 中财网
原标题:中纺标: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3122 证券简称:中纺标 公告编号:2024-014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2月 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咏梅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6,288,6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2,288,6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人,出席 5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6,288,6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股票回购注销工作,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一切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注销完结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6,288,6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董事会人数、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6,288,6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4-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6,288,6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结合 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 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预测,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6,288,6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一)关于公 司回购 注销部 分限制 性股票 方案的 议案615,000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庭、聂东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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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2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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