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30092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的通知,获悉严华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二、股东累积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严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增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二)严华先生暂无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 65,36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49.97%,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5%,对应融资余额 31,100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三)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严华先生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严华先生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出现因股份质押风险致使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严华先生将采取提前还款、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等方式应对。严华先生后续将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有效控制股份质押比例。 公司将持续关注严华先生质押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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