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股份(002014):董事会决议

时间:2024年02月28日 21:21:41 中财网
原标题:永新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年 2月 1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 2月 28日在黄山凯悦嘉轩酒店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14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4名,其中董事高敏坚先生、沈陶先生、王冬先生,独立董事张月红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 14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 14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崔鹏先生、林钟高先生、黄攸立先生、张月红女士、吕先锫先生(离任)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赞成票 14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 14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 369,546,094.5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486,751,783.95元,减去 2023年度提取盈余公积 36,954,609.45元,减去已分配 2022年红利 244,996,746.40元,截止2023年 12月 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 574,346,522.60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提出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 2023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612,491,8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50 元(含税),不送红股,共派发现金红利 336,870,526.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237,475,996.3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本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票 14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 369,546,094.5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486,751,783.95元,减去 2023年度提取盈余公积 36,954,609.45元,减去已分配 2022年红利 244,996,746.40元,截止2023年 12月 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 574,346,522.60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提出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 2023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612,491,8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50 元(含税),不送红股,共派发现金红利 336,870,526.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237,475,996.3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本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票 14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六、会议以赞成票 14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经理层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考核激励等的规定,公司拟发放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共计 936.80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金额(万元)姓名金额(万元)
孙 毅195.70江 蕾15.50
周 原15.50余 波15.50
高敏坚15.50吴旭峰106.00
鲍祖本195.70王长春106.00
潘 健132.10唐永亮53.00
沈 陶15.50吴 旭55.30
王 冬15.50  
总计936.80  
本议案董事薪酬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赞成票 14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报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八、会议以赞成票 14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告》。

九、会议以赞成票 14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 2024年 2月 29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赞成票 10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毅、鲍祖本、江蕾、余波实施了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 2024年 2月 29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十一、会议以赞成票 14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刊登在 2024年 2月于拟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赞成票 14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向黄山永新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累计不超过 20,000万元,资助期限至 2025年 4月 30日止;向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累计不超过 3,000万元,资助期限至 2025年 4月 30日止。

以上财务资助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每个月以实际资助金额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收取资金占用费。

全资子公司黄山永新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和控股子公司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公司持有 66%的股权)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不是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成立的控股子公司。

十三、会议以赞成票 14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刊登在 2024年 2月29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赞成票 14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 2024年 3月 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通知内容详见 2024年 2月 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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