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300657):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时间:2024年02月29日 00:32:56 中财网
原标题:弘信电子: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4-15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李毅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李毅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9,039,65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85%))拟在公司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预计其所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4,884,1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了股东李毅峰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交易明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毅峰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共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4,883,7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99%,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1.014%。现将李毅峰先生的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发行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日期减持均价(元/股)减持数量(股)减持数量占当前总股本 比例(%)
李毅峰集中竞价2024年 1月 8日17.96958,800.000.0120%
 集中竞价2024年 1月 9日17.89867,900.000.0139%
 集中竞价2024年 1月 10日17.47450,700.000.0104%
 集中竞价2024年 1月 11日17.832304,000.000.0622%
 集中竞价2024年 1月 12日17.44924,000.000.0049%
 集中竞价2024年 1月 15日17.529309,400.000.0633%
 集中竞价2024年 1月 16日17.042111,100.000.0227%
 集中竞价2024年 1月 17日17.04311,500.000.0024%
 集中竞价2024年 1月 18日16.480119,900.000.0245%
 集中竞价2024年 1月 19日16.756122,300.000.0250%
 集中竞价2024年 1月 24日15.383279,700.000.0573%
 集中竞价2024年 1月 25日16.085430,000.000.0880%
 集中竞价2024年 1月 26日16.233201,000.000.0412%
 集中竞价2024年 1月 30日15.139487,000.000.0997%
 集中竞价2024年 1月 31日14.441370,000.000.0758%
 集中竞价2024年 2月 1日14.05583,300.000.0171%
 集中竞价2024年 2月 2日13.5003,400.000.0007%
 集中竞价2024年 2月 5日12.55052,300.000.0107%
 集中竞价2024年 2月 6日12.61425,000.000.0051%
 集中竞价2024年 2月 7日13.043194,800.000.0399%
 集中竞价2024年 2月 8日13.118254,800.000.0522%
 集中竞价2024年 2月 19日15.108287,000.000.0588%
 集中竞价2024年 2月 20日15.401425,600.000.0871%
 集中竞价2024年 2月 21日15.52836,000.000.0074%
 集中竞价2024年 2月 22日16.31374,403.000.0152%
 集中竞价2024年 2月 23日16.948145,100.000.0297%
 集中竞价2024年 2月 26日17.128145,700.000.0298%
 集中竞价2024年 2月 27日16.980209,000.000.0428%
合计4,883,703.000.9999%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 名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占剔除回购专 用账户股份后 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占剔除回购专用 账户股份后总股 本比例(%)
李毅峰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9,039,6581.8508%1.8767%4,155,955.000.8509%0.8628%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李毅峰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李毅峰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未超出减持计划约定的减持股数,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李毅峰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1、李毅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交易明细》。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2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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