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002683):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21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2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 25.8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24年2 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 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累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96,4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9.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1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3,010,056.2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 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25.8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格、集中 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将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2024年3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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