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包装(601968):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11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公司拟使用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7.66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未来连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尚未开展回购。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月 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低于 5,000万元、不超过 1亿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7.66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 A股股份,用于未来连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3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及于 2024年 2月 2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尚未开展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方案,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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