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688147):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07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月 29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截至 2024年 2月末,公司尚未进行回购交易。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2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的,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1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9日和2024年3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二、实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实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2月末,公司尚未进行回购交易。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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