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688279):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上海华芯”)持有公司12,965,7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377%,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4月20日起上市流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微禾创业投资(珠海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禾”)持有公司 2,702,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55%,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4月20日起上市流通。股东微禾与通过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股的ZHANG QUN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6.2796%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股东上海华芯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9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571%;股东微禾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8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203%。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股东上海华芯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股东微禾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44,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87%。 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华芯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微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4,9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87%。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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