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文电能(300982):公司回购股份进展

时间:2024年03月04日 18:36:20 中财网
原标题:苏文电能:关于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2)。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暨调整回购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暨调整回购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5)。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09,7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28%,最高成交价为32.5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5,052,038.20元 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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