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动联科(688582):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4-005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动联科”)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2号),芯动联科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52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74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7,631.54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各项费用人民币12,195.64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5,435.90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7日全部到位,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3年6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8258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 12,255.64万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124,447.7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84,447.73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40,00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 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北京芯动致远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芯动”)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子公司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母公司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为“高性能及工业级MEMS陀螺开发及产业化项目”、“高性能及工业级MEMS加速度计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和“高精度MEMS压力传感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2023年8月,新增实施主体在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有 1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 7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961.35万元,其中: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为 3,856.63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104.7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7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2023年 7月 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相关支出,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7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 7月 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7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 7月 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0,6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1%。该事项已经 2023年 8月 15日召开的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7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 7月,由于公司财务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误将一笔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2.84万元用于支付公司日常电费,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实际应用于 MEMS器件封装测试基地建设项目。针对该募集资金账户操作失误的情况,公司已要求对方原路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相关人员已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运行。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由于公司财务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误将一笔募集资金专户资金2.84万元用于支付公司日常电费,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实际应用于MEMS器件封装测试基地建设项目。针对该募集资金账户操作失误的情况,公司已要求对方原路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相关人员已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运行。除该等情形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3月 5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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