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002066):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1,924.41万元(含51,924.4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名称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南湘钢瑞泰科技有限公司耐火材料生产线改造项目”更名为“湖南湘钢瑞泰科技有限公司耐火材料循环利用生产线改扩建项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条款不变。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名称的原因及影响 湖南湘钢瑞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钢瑞泰”)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主要将废旧定形耐火材料加工为不定形耐火材料,在满足下游客户产品类型需求变化的同时,可减少原材料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湘潭市高新区建议突出该项目“循环经济”的特点,故湘钢瑞泰在进行项目备案时,决定将项目更名为“湖南湘钢瑞泰科技有限公司耐火材料循环利用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本次公司仅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并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构成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并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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