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300635):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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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3月08日 00:32:3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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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达安: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股票代码:300635.SZ 股票简称:中达安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况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国资主管部门济南市历城区财政局同意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批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2、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历控帝森,历控帝森以现金的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历控帝森系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对象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因此,发行对象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10.40元/股。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四)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9,615,385股(含本数)且不超过26,540,054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股数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深交所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本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年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本次发行完成后,历控帝森通过直接持股以及取得吴君晔所持股份表决权的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占比将超过 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历控帝森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之“(三)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历控帝森已承诺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3年内不进行转让,2023年 9月 8日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历控帝森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27,601.66万元(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和净资产规模将增加,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相比去年同期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公司股东将面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拟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但预测每股收益以及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十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深交所审核和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上述批准或注册事宜均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并特别注意以下特别提示:
(一)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59,025.44万元,同比下降 2.4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966.97万元,同比去年由盈转亏。公司 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滑,主要系公司根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龄的实际迁徙率,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进行了会计估计变更,当年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减值损失计提较多所致;其次系商誉减值计提同比增加、营业毛利同比下降、期间费用同比增加等所致。
2023年 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6,940.43万元,同比增长 10.4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79.90万元,同比下降 82.39%,存在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情形。公司 2023年 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滑,主要系期间费用增加、营业毛利额下降等所致。
2023年1-9月,期间费用同比增加、营业毛利额同比下降等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的因素仍然存在。未来,期间费用同比增加、营业毛利额同比下降等因素可能继续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宏观经济下行,运营成本增加、市场拓展计划不如预期、下游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风险因素可能个别或共同发生时,则会对公司的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二)商誉减值风险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 2023年 9月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 17,449.01万元、17,163.18万元、13,577.49万元和 13,577.49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4.43%、14.48%、13.70%和 11.05%。公司的商誉主要系收购子公司支付的对价超过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形成,每个会计年度,公司对商誉及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2022年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 13,577.49万元,其中,宏闽电力、广东顺水、维思电力商誉金额分别为9,044.50万元、4,128.44万元、404.55万元。
在对2022年末商誉减值测试时,宏闽电力预测 2023年的收入为11,541.41万元、收入增长率为15%、毛利率为36.10%,宏闽电力2023年营业收入为11,157.85万元(未审数据),较前次商誉减值测试预测收入低383.56万元;收入增长率11.18%,低于前次商誉减值测试预测水平;毛利率 33.78%,略低于前次商誉减值测试预测水平,宏闽电力存在收入及毛利率水平不及前次商誉预测评估的情况,未来存在由于收入及毛利率不及预期导致商誉进一步减值的风险。
结合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在手订单情况,公司对宏闽电力2023年末商誉减值情况进行了敏感性测试,如果预测期内宏闽电力的毛利率分别为34.28%、34.78%、35.28%、35.78%、36.28%(较上年毛利率增加0.5%),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宏闽电力商誉减值金额为598.13万元;如果预测期内宏闽电力的毛利率均为33.78%(与2023年未审报表毛利率相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宏闽电力商誉减值金额为2,200.62万元。宏闽电力具体的商誉减值测算情况将在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结合公司管理层、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在2023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如果未来上述公司的业绩收入、毛利率等经营指标增长不及预期,或者出现经营不善或者其他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导致收入、毛利率等业绩经营指标不能达到商誉减值测试预计的水平,则商誉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房地产客户应收款项风险
根据公司 2023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及明细,截至 2023年末,公司对房地产客户的应收款项余额 6,193.69万元,占期末应收款项余额比例为 6.07%,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为1,939.31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31.31%。公司房地产客户中恒大地产、融创地产、碧桂园地产存在债务违约的情形,根据公司2023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明细,截至2023年末,公司对前述三家房地产客户应收款项余额合计为 1,027.99万元,坏账准备余额合计为 361.97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35.21%。
发行人于2024年1月30日公告《2023年度业绩预告》,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750万元至1,1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30万元–250万元。发行人已在 2023年度业绩预告测算中,考虑了房地产客户应收款项的坏账计提准备的影响,其中,公司对恒大地产的应收款项按照80%的比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其他房地产客户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若房地产相关客户资信情况进一步恶化导致剩余资产全部或部分无法收回的情况下,需要对相关剩余资产风险敞口计提信用/资产减值损失,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较大风险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 2023年 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67,822.97万元、65,882.46万元、44,621.86万元和 66,553.49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7.27%、79.06%、70.27%和 77.74%。如公司的主要客户财务状况发生恶化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按期回收或无法收回,将对公司盈利能力、资金周转产生较大的影响。
(五)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1.83%、30.91%、27.45%和 22.04%,呈下降的趋势。工程监理行业市场竞争充分,各类规模的企业众多,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未来,如果宏观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公司不能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可能使得公司因为收费下降或者项目不足导致收入降低,在人工成本上升的情况下,公司毛利率可能存在继续下降的风险。
目 录
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况 ................................................ 2 二、特别风险提示 ................................................................................................ 4
目 录.............................................................................................................................. 7
释 义.............................................................................................................................. 9
第一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 13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13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3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7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的主要内容 .............................................................. 49 五、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58 六、发行人取得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 ...................................................... 61 七、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 63
八、公司行政处罚情况 ...................................................................................... 66
九、最近一期业绩下滑情况 .............................................................................. 70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77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 77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78
三、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 78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80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81
六、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81 七、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内容摘要 .............................................................. 81 八、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85 九、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 86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88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总体情况 ...................................................................... 88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88 三、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合理性分析 .............................................................. 89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95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 95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96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控制权结构、业务结构的影响 .............................................................................................................................. 96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96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的情况 .............................. 97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97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98
一、与市场相关的风险 ...................................................................................... 98
二、与企业经营相关的风险 .............................................................................. 98
三、与企业管理相关的风险 ............................................................................ 102
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 103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05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0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声明 ........................................................ 108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111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113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14
六、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声明 ............................................................ 115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一、普通词语 | | |
|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股份公司、中达安 | 指 |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代码 300635 |
| 说明书、本说明书、本募
集说明书 | 指 |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
| 达安有限 | 指 | 广东达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前身 |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 | 指 | 发行人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
| 发行对象/认购对象 | 指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 |
| 历控帝森 | 指 | 发行人控股股东,济南历控帝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 同信同泰 | 指 | 历控帝森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同信同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 历城控股集团 | 指 | 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济南历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帝森克罗德 | 指 | 发行人控股股东的重要股东,帝森克罗德集团有限公司 |
| 广东顺水 | 指 | 发行人子公司,广东顺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维思电力 | 指 | 发行人子公司,福州维思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 达安云 | 指 | 发行人子公司,达安云(珠海)投资有限公司 |
| 广东国联 | 指 | 发行人子公司,广东国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庐山中达安 | 指 | 发行人子公司,庐山中达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中达安控股 | 指 | 发行人子公司,中达安控股有限公司 |
| 帝森中达安 | 指 | 发行人子公司,中达安控股持有 100%股权的公司,帝森中
达安(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
| 中达安新能源 | 指 | 发行人子公司,中达安控股持有 100%股权的公司,中达安
新能源有限公司 |
| 中达安济阳 | 指 | 发行人子公司,帝森中达安持有 100%股权的公司,中达安
(济南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中达安潍坊 | 指 | 发行人子公司,帝森中达安持有 100%股权的公司,中达安
(潍坊)新能源有限公司 |
| 中达安创智 | 指 | 发行人子公司,帝森中达安持有 100%股权的公司,创智(潍
坊)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同信同和 | 指 | 发行人的子公司,曾用名山东同信同和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
司,现已更名为山东中达安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青扬一号 | 指 | 发行人的合营企业,广东青扬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 广东道路 | 指 | 发行人的参股公司,广东道路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
| 厦门正容 | 指 | 发行人的合营企业,厦门正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青羊基金 | 指 | 发行人的合营企业,广东青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中达安明领 | 指 | 发行人的参股公司,广州中达安明领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 广东置业 | 指 | 原发行人子公司,中达安广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 1
月 6日注销 |
| 达安学院 | 指 | 原发行人子公司,达安学院管理(广东)有限公司,2022
年 2月 28日注销 |
| 宏闽电力 | 指 | 原发行人子公司,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22
年 5月 24日注销 |
| 奥铂爵 | 指 | 原发行人子公司,广东奥铂爵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 12月
23日注销 |
| 燕山玉龙 | 指 | 发行人关联方,北京燕山玉龙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钛昕电气 | 指 | 上海钛昕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 住建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前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部 |
| 人社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事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合并成立 |
| 中国移动 | 指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0年 4月 20日成立,注
册资本 3千亿人民币,中国移动已成为全球网络规模最大、
客户数量最多、品牌价值领先、市值排名前列的通信和信息
服务提供商。公司的主营业务涵盖移动语音、短彩信、无线
上网、有线宽带、物联网等连接服务,数据中心、云计算、
内容分发网络、算网融合等算力服务,以及基于人工智能、
大数据、安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能力的平台、应用和解决方
案。 |
| 中国联通 | 指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9年 1月 6日由原
中国网通和原中国联通合并重组而成,公司在国内 31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和境外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
以及 130多个境外业务接入点,拥有覆盖全国、通达世界的
现代通信网络和全球客户服务体系,主要经营固定通信业
务,移动通信业务,国内、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数据通
信业务,网络接入业务,各类电信增值业务,与通信信息业
务相关的系统集成业务等。 |
| 中国电信 | 指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由国家单独出资设立的中央企业,
是中国特大型通信运营企业,连续多年入选《财富》杂志“世
界 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移动通信、互联网接入及应用、
固定电话、卫星通信、ICT集成等综合信息服务。 |
| 铁塔公司、中国铁塔 | 指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
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
出资,于 2014年 7月 18日挂牌成立,成立中国铁塔的主要
目的是深化资源共享,降低重复建设,实现通信网络经济高
效部署。2018年 8月 8日,在中国香港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
(股份代码:0788.HK),融资 75亿美元。 |
| 《公司章程》 | 指 |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指 |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指 |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指 |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8年 10月 26日修订,自 2018
年 10月 26日起施行)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9年 12月 28
日通过,自 2020年 3月 1日起施行) |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令第 206号) |
|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 18号》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
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
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 |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指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 | 指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发行人律师/康达 | 指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
| 人民币普通股 | 指 | A股 |
|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各期 | 指 | 2020年、2021年、2022年及 2023年 1-9月 |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20年 12月 31日、2021年 12月 31日、2022年 12月 31
日及 2023年 9月 30日 |
| 最近一期末、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 9月 30日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 二、技术术语 | | |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指 | 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
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工程项
目管理企业不直接与该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
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但可以按合同约定,协助
业主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
企业签订合同,并受业主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工程项目管
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
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
| 监理/通信监理/土建监理 | 指 |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或指定,对施工的工程
合同、质量、工期、造价等进行全面监督与管理的活动。根
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令第 158号)的规定,工程监理的类别主要可以分为通信工
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矿山工
程、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 14个专业。在本说明书中,
通信监理指的是上述专业分类中的通信工程监理,土建监理
包含上述专业分类中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
理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 |
| 勘察 | 指 | 为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及综合治理等,对地
形、地质及水文等要素进行测绘、勘察、测试及综合评定,
并提供可行性评价与建设所需要的勘察成果资料,以及进行
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处理、监测的活动。 |
| 基站 | 指 | 基站即公用移动通信基站,是无线电台站的一种形式,是指
在一定的无线电覆盖区中,通过移动通信交换中心,与移动
电话终端之间进行信息传递的无线电收发信电台。移动通信
基站的建设是我国移动通信运营商投资的重要部分,移动通
信基站的建设一般都是围绕覆盖面、通话质量、投资效益、
建设难易、维护方便等要素进行。基站的主要功能就是提供
无线覆盖,即实现有线通信网络与无线终端(用户)之间的
无线信号传输。基站的建设内容:新建基站建设包括基站前
期配套(机房建设、外电引入、地网、杆塔安装)、传输接
入和基站主设备(含天馈系统)的安装调测;基站扩容一般
仅涉及基站主设备机框内板件扩容及部分天馈系统的调整
优化。基站的建设管理:以单个基站的建设管理为基本单元,
围绕基站开通为目标,进行基站前期配套和基站主设备的工
程建设管理。电信运营商对基站监理业务以单站为最小的业
务委托单元,并在工程验收中以单站为工程验收的最小验收
单元。 |
| 4G | 指 | 4G是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的简称,4th generation mobile
networks或 4th generation wireless systems、4th-Generation,
4G是集 3G与 WLAN于一体,并能够快速传输数据、高质
量、音频、视频和图像等。 |
| 5G | 指 | 5G是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的简称,5th generation mobile
networks或 5th generation wireless systems、5th-Generation,
是最新一代蜂窝移动通信技术,也是继 4G、3G和 2G系统
之后的延伸。5G的性能目标是高数据速率、减少延迟、节
省能源、降低成本、提高系统容量和大规模设备连接。 |
| GDP | 指 | 国内生产总值,是一个国家(国界范围内)所有常住单位在
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所有最终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GDP
是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总体
经济状况重要指标。 |
| BIM | 指 |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即建筑信息模型技术。运用
三维数字化技术配合智能化工具将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中
各个阶段的数据信息进行整合、集成、分析,最终将这些数
据以 3D可视化模型及数字报表的方式展现。 |
| EPC | 指 | 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设计-采购-施工总承
包),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
对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
干阶段的承包。 |
| SaaS | 指 | 软件即服务,是指由云提供商开发和维护云应用软件,提供
自动软件更新,并通过互联网以即用即付费的方式将软件提
供给客户。 |
| ERP系统 | 指 | 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System。 |
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 |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Sino Daan Co., Ltd. |
| 股票简称 | 中达安 |
| 股票代码 | 300635.SZ |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成立日期 | 1998年 12月 11日 |
| 上市时间 | 2017年 3月 31日 |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 1421号 602房 |
| 法定代表人 | 陈天宝 |
| 注册资本 | 136,322,000元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 103号维多利广场 A座 20楼 |
| 联系电话 | 020-38858687,020-38858589 |
| 互联网网址 | www.sino-daan.com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经营范围 | 工程监理、承包、代建,工程项目管理,室内装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设计及咨询服务,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及监督,工程安全检测服务,
建筑智能工程检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建筑、通信材料及设备
购销;建筑信息模型管理技术的咨询服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软件的
开发、销售及转让,计算机信息咨询服务;建筑、通信、计算机的技术
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承包、技术中
介、技术入股;项目投资、咨询及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及培训,法律咨
询服务;通信技术、采购的管理咨询及培训;会务服务;企业管理、工
程管理的中介服务;工程咨询服务;路灯设备、通信设备、传输管线、
传输设备、安防产品、机房设备及网络设备的购销、安装及维护工程;
路灯及通信基础设施投资及租赁;为国外投资者提供投资方面的信息服
务;工程结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本结构
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发行人总股本为 136,322,000股,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16,059,626 | 11.78%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6,059,626 | 11.78% |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20,262,374 | 88.22% |
| 三、股份总数 | 136,322,000 | 100.00% |
(二)本次发行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股东性质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 | | | | 股份
状态 | 数量(股) |
| 1 | 济南历控帝森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14,031,261 | 10.29 | 境内一般法人 | - | - |
| 2 | 吴君晔 | 12,778,864 | 9.37 | 境内自然人 | - | - |
| 3 | 新国融(广州)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4,869,421 | 3.57 | 境内一般法人 | - | - |
| 4 | 甘露 | 4,437,900 | 3.26 | 境内自然人 | | |
| 5 | 王胜 | 3,615,336 | 2.65 | 境内自然人 | 质押 | 1,470,000 |
| 6 | 陆酉教 | 2,866,516 | 2.10 | 境内自然人 | - | - |
| 7 | 陈志雄 | 2,084,778 | 1.53 | 境内自然人 | - | - |
| 8 | 赵瑞军 | 1,410,100 | 1.03 | 境内自然人 | - | - |
| 9 | 河南信友置业集团
有限公司 | 721,600 | 0.53 | 境内一般法人 | - | - |
| 10 | 汕头市弘东环境治
理有限公司 | 715,489 | 0.52 | 境内一般法人 | - | - |
| 合计 | 47,531,265 | 34.87 | - | - | - | |
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上述前十名股东,除王胜存在质押 1,470,000股外,其余股东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1、历控帝森基本情况
截至本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历控帝森基本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 | 济南历控帝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 3号鑫苑鑫中心 7号楼 421-18 |
| 执行事务合
伙人 | 山东同信同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毛志坚) |
| 注册资本 | 70,000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22年 12月 6日 |
| 经营期限 | 2022年 12月 6日至无固定期限 |
|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 91370112MAC3P0EB7X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历控帝森股权结构
截至本说明书出具之日,历控帝森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截至本说明书出具之日,历控帝森股权结构如下: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性质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济南历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41,900.00 | 59.86% |
| 帝森克罗德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8,000.00 | 40.00% |
| 山东同信同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00 | 0.14% |
| 合计 | 70,000.00 | 100.00% | |
截至本说明书出具之日,历城控股集团、同信同泰均系济南市历城区财政局控制的公司,济南市历城区财政局系前述公司的最终权益持有人。截至本说明书出具之日,帝森克罗德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第一层:帝森克罗德集团有限公司 | | | |
|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出资额
(万元) | 比例 |
| 1 | 陈子栋 | 2,548.00 | 39.20% |
| 2 | 陈梁 | 1,872.00 | 28.80% |
| 3 | 昆山伯根大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00.00 | 20.00% |
| 4 | 陈天宝 | 780.00 | 12.00% |
| 第二层:昆山伯根大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出资额
(万元) | 比例 |
| 3-1 | 陈天宝(执行事务合伙人) | 831.68 | 63.98% |
| 3-2 | 茹祎 | 145.28 | 11.18% |
| 3-3 | 张刚 | 118.63 | 9.13% |
| 3-4 | 李涛 | 110.50 | 8.50% |
| 3-5 | 贾剑峰 | 53.63 | 4.13% |
| 3-6 | 解抚娜 | 19.50 | 1.50% |
| 3-7 | 汪森荣 | 19.50 | 1.50% |
| 3-8 | 陈子栋 | 1.30 | 0.10% |
历控帝森穿透后的最终持有人不存在违规持股、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3、历控帝森主要财务数据
历控帝森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3年 9月 30日 | 2022年 12月 31日 |
| 资产总额 | 23,096.15 | 25,393.61 |
| 负债总额 | 14,201.14 | 16,158.96 |
| 所有者权益 | 8,895.00 | 9,234.65 |
| 项目 | 2023年 1-9月 | 2022年度 |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 营业利润 | -339.65 | 0.00 |
| 净利润 | -339.65 | 0.96 |
注:历控帝森 2022年财务数据经审计,2023年 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说明书出具之日,历控帝森未控制其他企业。
4、历控帝森控股股东历城控股集团基本情况
截至本说明书出具之日,历控帝森的控股股东为历城控股集团,基本信息如下:
| 企业名称 | 济南历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西路 868号山东设计创意产业园北区 7号楼
1-2605 |
| 法定代表人 | 朱英浩 |
| 注册资本 | 300,000万元 |
| 成立时间 | 2018年 8月 20日 |
| 经营期限 | 2018年 8月 20日至无固定期限 |
|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 91370112MA3MB90Y5N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土地整治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四)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济南市历城区财政局通过间接方式控制历控帝森,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济南市
历城区财政局。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以工程监理为主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业务,公司工程监理业务以通信监理、电力监理、土建监理和水利监理为主。公司所处的“工程监理”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2021年 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处行业为“M74专业技术服务业”。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主营业务属于“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门类中“M74专业技术服务业”大类。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业是以技术为基础,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工程实践经验、现代科学和管理方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投资建设项目决策与实施全过程提供咨询和管理的智力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行业市场细分较多,包括工程咨询(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
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招标代理和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项
目管理、项目代建、安全评价、检验检测、EPC业务等,各细分行业的发展现状、
市场竞争格局等各有特点,考虑到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利润主要来源于工
程监理业务,此部分将重点介绍工程技术服务业中工程监理行业的相关情况。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业务涉及工程项目各主要环节,主管部门包括住建部、工信部、水利部、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各行业协会及行业联合会等。
| 序号 | 机构 | 内容 |
| 1 | 住建部 | 住建部是国务院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组成部门。负责国家建设方面
的行政管理事务,其主要职责是: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
庭住房;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研究拟定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
并指导实施,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
设标准体系,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推进建筑节能、
城镇减排等。 |
| 2 | 工信部 | 工信部是国务院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的部门,是管规划、管政策、
管标准,指导行业发展的部门。其主要职责为: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
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
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 |
| 3 | 水利部 | 水利部是主管水资源的中国国务院组成部门。该部门负责水资源合理利用、
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
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
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
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
| 4 | 发改委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门。该部门负责强化制定国家发展
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国家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
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国家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负责
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
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
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负责深
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
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
息共享。 |
| 5 | 财政部 | 是国务院负责财政事务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能包括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
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
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拟订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
政策。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 |
| 序号 | 机构 | 内容 |
| | | 并监督执行。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等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负
责管理中央各项财政收支等。 |
| 6 | 自然资
源部 | 自然资源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能负责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
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
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
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
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
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
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
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
评估的便民高效。 |
| 7 | 生态环
境部 | 生态环境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能负责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
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
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幅减少进口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直至全面禁止洋
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
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
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美丽
中国。 |
| 8 | 应急管
理部 | 应急管理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能负责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
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
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
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
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指导火灾、
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
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
实行专门管理和政策保障,采取符合其自身特点的职务职级序列和管理办
法,提高职业荣誉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战斗力。应急管理部要处理好防灾
和救灾的关系,明确与相关部门和地方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
| 9 | 中国建
设监理
协会 |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是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
务的企业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
| 10 | 中国建
设工程
造价管
理协会 |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是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工
程造价管理单位以及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建设、设计、施工、教学、软件等
领域的资深专家、学者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
社会组织。 |
| 11 | 中国招
标投标
协会 |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是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注册登记、国家发展改革委业
务主管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
| 12 | 中国工
程咨询
协会 |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是由工程咨询单位、注册咨询工程师及在工程技术经济
领域富有咨询和管理经验的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行业组织。 |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截至本说明书出具之日,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主要如下:
| 序
号 | 主要法律法规及
政策 | 颁发
部门 | 施行
时间 | 主要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 | 全国人大
常委会 | 2021.06 |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
续健康发展。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 | 全国人大
常委会 | 2019.04 | 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
发展。 |
| 3 | 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
(2019修订) | 国务院 | 2019.04 | 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
| 4 | 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施
工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 | 住建部 | 2019.03 | 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
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 5 | 工程监理企业资
质管理规定 | 住建部 | 2018.12 | 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
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并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力法 | 全国人大
常委会 | 2018.12 | 为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
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
制定该法律。该法律规定“电力建设、生产、供
应和使用应当依法保护环境,采用新技术,减少
有害物质排放,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
| 7 | 工程咨询单位资
信评价标准 | 发改委 | 2018.04 | 加强工程咨询行业的管理,规范从业行为,保障
工程咨询服务质量,推动工程咨询行业健康可持
续发展。 |
| 8 | 招标公告和公示
信息发布管理
办法 | 发改委 | 2018.01 | 为规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进一步增
强招标投标透明度,保障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
| 9 | 建设工程项目管
理规范
GB/T50326-2017 | 住建部 | 2018.01 | 建立项目管理组织、明确企业各层次和人员的职
责与工作关系,规范项目管理行为。 |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
(2017) | 全国人大
常委会 | 2017.12 | 规定了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明确招标代理机构
需具备的条件等。 |
| 11 | 工程咨询行业管
理办法 | 发改委 | 2017.12 | 对工程咨询单位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工程咨询
单位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
案主要信息。 |
| 12 | 建设工程勘察设
计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17.10 | 规定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实施、监督管理等内容。 |
| 13 | 建筑工程设计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
(2017) | 住建部 | 2017.05 | 规定按照权责统一原则,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构以及设计单位明确了相应的权利和责任,以保
证建筑设计市场的正常秩序。 |
| 14 | 电子招标投标
办法 | 发改委、
工信部、
住建部等
八部委 | 2013.05 |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分为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
和行政监督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标
准统一、互联互通、公开透明、安全高效的原则
以及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方向建设和运营。 |
| 15 | 工程建设项目勘
察设计招标投标
办法(2013修订) | 发改委 | 2013.05 |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
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
| 序
号 | 主要法律法规及
政策 | 颁发
部门 | 施行
时间 | 主要内容 |
| 16 | 房屋建筑工程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竣工验收备案
管理暂行办法 | 住建部 | 2009.10 |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
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 17 | 工程设计资质
标准 | 原建设部 | 2007.03 | 包括21个行业的相应工程设计类型、主要专业技
术人员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 |
| 18 | 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4.02 |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
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
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责任。 |
3、行业政策
截至本说明书出具之日,与公司相关的产业政策主要如下:
| 序号 | 主要法律法规及
政策 | 颁发
部门 | 施行
时间 | 主要内容 |
| 1 | 关于构建数据基
础制度更好发挥
数据要素作用的
意见 | 国务院 | 2022.12 |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化、网络
化、智能化的基础。为加快构建数据基础
制度,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
应用场景优势,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做强
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
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 |
| 2 | 关于印发“十四
五”全国城市基
础设施建设规划
的通知 | 住建部
发改委 | 2022.07 | 《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城市基础
设施建设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行
动和保障措施,以指导各地城市基础设施
健康有序发展。 |
| 3 | 关于印发“十四
五”工程勘察设
计行业发展规划
的通知 | 住建部 | 2022.05 | “十四五”时期,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绿色
化、工业化、数字化转型全面提速,技术
管理创新和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标准
化、集成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持续助力建
筑业高质量发展。 |
| 4 | 关于推进社会信
用体系建设高质
量发展促进形成
新发展格局的
意见 | 国务院
办公厅 | 2022.03 | 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
要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是
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国
民经济循环高效畅通、构建新发展格局具
有重要意义。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
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 |
| 5 | 关于印发“十四
五”住房和城乡
建设科技发展规
划的通知 | 住建部 | 2022.03 | 2025
到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
能力大幅提升,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
科技对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现碳达
峰目标任务、建筑业转型升级的支撑带动
作用显著增强。 |
| 6 | 关于印发“十四
五”建筑节能与
绿色建筑发展规
划的通知 | 住建部 | 2022.03 | 到 2025年,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
2030
建设发展方式,为城乡建设领域 年前
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
| 序号 | 主要法律法规及
政策 | 颁发
部门 | 施行
时间 | 主要内容 |
| 7 | “十四五”建筑
业发展规划 | 住建部 | 2022.03 | 明确“十四五”时期是实施城市更新行
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机遇期,也是
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关键期。将进一步
完善智能建造政策和产业体系。夯实标准
化和数字化基础。推广数字化协同设计。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打造建筑产业互联
网平台。加快建筑机器人研发和应用。推
广绿色建造方式。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
建设。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完善企业
资质管理制度。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
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完善工程监理制度。
深化工程造价改革。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
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推行建筑师负
责制。 |
| 8 | “十四五”数字
经济发展规划 | 国务院 | 2021.12 | 促进数字技术在全过程工程咨询领域的深
度应用,引领咨询服务和工程建设模式转
型升级。 |
| 9 | “十四五”大数
据产业发展规划 | 工信部 | 2021.11 | 数据是新时代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国家基
础性战略资源。大数据是数据的集合,以
容量大、类型多、速度快、精度准、价值
高为主要特征,是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
动力,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是
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机遇。 |
| 10 | 关于印发“十四
五”信息通信行
业发展规划的
通知 | 工信部 | 2021.11 | 到2025年,信息通信行业整体规模进一步
壮大,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基本建成高速
泛在、集成互联、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
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创新能力大幅增强,
新兴业态蓬勃发展,赋能经济社会数字化
转型升级的能力全面提升,成为建设制造
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坚强柱石。 |
| 11 | “十四五”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发展规划 | 工信部 | 2021.11 | 软件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灵魂,是数字经
济发展的基础,是制造强国、网络强国、
数字中国建设的关键支撑。发展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对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
系具有重要意义。 |
| 12 | 关于建立健全招
标投标领域优化
营商环境长效机
制的通知 | 发改委 | 2021.02 | 深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为
持续改善建筑业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
| 13 | 关于开展政府购
买监理巡查服务
试点 | 住建部 | 2020.09 | 通过开展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探
索工程监理服务转型方式,防范化解工程
履约和质量安全风险,提升建设工程质量
水平,提高工程监理行业服务能力,以进
一步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
管,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 |
| 14 | 监理工程师职业
资格制度规定、
监理工程师职业 | 住建部 | 2020.02 | 进一步明确了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管
理和考试的具体实施部门、工作分工以及
专业设置、考试科目等内容;按照国家对 |
| 序号 | 主要法律法规及
政策 | 颁发
部门 | 施行
时间 | 主要内容 |
| | 资格考试实施
办法 | | | 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以及提高诚信意识和
信用水平要求,作出建立全国监理工程师
注册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健全注册监理工
程师诚信体系,以及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
为等规定,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
机制。 |
| 15 | 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9) | 发改委 | 2020.01 | 工程咨询服务(包括规划咨询、项目咨询、
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被列为鼓励
类。 |
| 16 | 关于进一步加强
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招
标投标监管的指
导意见 | 住建部 | 2019.12 | 意见指出鼓励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
总承包方式,减少招标投标层级,依据合
同约定或经招标人同意,由总承包单位自
主决定专业分包,招标人不得指定分包或
肢解工程。在机制上强化招标人工程造价
管控责任,推行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 |
| 17 | 关于推进全过程
工程咨询服务发
展的指导意见 | 发改委、
住建部 | 2019.03 | 引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健康发展。全过
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在技术、经济、管理、
法律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具有与全过程
工程咨询业务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同时具
有良好的信誉。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当
建立与其咨询业务相适应的专业部门及组
织机构,配备结构合理的专业咨询人员,
提升核心竞争力,培育综合性多元化服务
及系统性问题一站式整合服务能力。鼓励
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
造价、项目管理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
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 |
| 18 | 关于加强和改善
工程造价监管的
意见 | 住建部 | 2017.09 | 营造良好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发展环境。充
分发挥工程造价在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中
的引导作用,积极培育具有全过程工程咨
询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鼓励工程造
价咨询企业融合投资咨询、勘察、设计、
监理、招标代理等业务开展联合经营,开
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设立合伙制工程造价
咨询企业。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强化工程
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终身责任制,逐步建立
执业人员保险制度。 |
| 19 | 关于促进工程监
理行业转型升级
创新发展的意见 | 住建部 | 2017.07 | 主要目标:工程监理服务多元化水平显著
提升,服务模式得到有效创新,逐步形成
以市场化为基础、国际化为方向、信息化
为支撑的工程监理服务市场体系。行业组
织结构更趋优化,形成以主要从事施工现
场监理服务的企业为主体,以提供全过程
工程咨询服务的综合性企业为骨干,各类
工程监理企业分工合理、竞争有序、协调
发展的行业布局。监理行业核心竞争力显
著增强,培育一批智力密集型、技术复合
型、管理集约型的大型工程建设咨询服务 |
| 序号 | 主要法律法规及
政策 | 颁发
部门 | 施行
时间 | 主要内容 |
| | | | | 企业。 |
| 20 | 关于促进建筑业
持续健康发展的
意见 | 国务院
办公厅 | 2017.02 | 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投资咨询、勘
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
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
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
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
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范本。政府投资工程
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
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在民
用建筑项目中,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
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旨在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促进技
术研发和创新、加强人才培养、推动应用和产业化、加强财税金融支持、扶持优
势企业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给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有效地推动行业健康、
有序、持续发展。公司作为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国家支持政策所营造
的良好产业环境和政策环境将进一步推动公司的发展。 发行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以工程监理业务为主,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
发展概况如下:
1、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发展历程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发展至今经历了试点阶段(1988-1992年)、稳步发
展阶段(1993-1997年)、全面推广阶段(1998-2005年)、规范提升阶段(2006
年-2016)以及转型升级阶段(2017年-至今)5个发展阶段。 二十世纪 80年代以前,我国不存在统一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常规性的建设工程,一般由建设单位自行组建临时性的工程监理机构,自行完成建设工程监理;对于重大建设工程,由工程主管部门从相关单位抽调专业人员组成工程建设指挥部,由其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理。在这种体制下,建设项目投资“三超”(工程概算超工程估算、工程预算超工程概算、工程决算超工程预算)、工期延长的现象较为普遍。(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