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富科创 (506006): 关于汇添富科创板2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汇添富科创板2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 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本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汇添富科创板2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3月13日起,汇添富科创板2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本基金原约定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0%”,现拟变更为“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0%”。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本次主要对《基金合同》“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章节中“五、业绩比较基准”内容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0% 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是基于以下因素: 1、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选取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数字创意产业、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具有代表性的100家上市公司,采用自由流通股本加权方式,以反映中国战略新兴产业上市公司的走势,市场代表性较强,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 调整为: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 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0% 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是基于以下因素: 1、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中市值大、流动性好的50只证券组成,反映最具市场代表性的一批科创企业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因变更业绩比较基准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将同时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上述修订内容自2024年3月13日起生效。 3、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相关内容。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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