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发展(000638):公司大股东质押违约处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4-009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质押违约处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书》(2023)吉 01民初 127号,判决公司大股东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9,0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8%)变卖后所得价款,用于偿还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欠款本金、利息(包括逾期利息)以及违约金。本案件尚在二审上诉中,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如维持一审判决,将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民事判决书的主要内容 近日,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方发展”)收到大股东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源”) 的书面通知,万方源于 2024年 1月 19日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吉 01民初 127号,关于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台农商行”)与万方源等被告方之间的债务纠纷,已经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判决结果中与万方源所持公司股份相关的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万方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九台农商行偿还欠款本金人民币 735,000,000.00元、期内利息 214,177,993.15元及逾期利息、违约金(逾期利息、违约金以人民币 735,000,000.00元为基数,从 2021年 8月 31日起按照年利率 24%的标准支付至本金偿还完毕之日止); (2)被告万方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九台农商行支付律师代理费1,200,000.00元; 原告九台农商行对被告万方源质押的万方发展 5,000万股股票及孳息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对被告万方源上述第一项、第二项所确认的债务,在本金 4亿元及期内利息 116,559,452.05元、逾期利息、违约金、律师代理费 64.8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原告九台农商行对被告万方源质押的万方发展 4,086万股股票及孳息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对被告万方源上述第一项、第二项所确认的债务,在本金 3.35亿元及期内利息 97,618,541.10元、逾期利息、违约金、律师代理费55.2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上述判决涉及万方源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9,0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8%。 二、本次可能被违约处置的股份情况
其中,根据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于 2024年 2月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3)吉 0105执 2688号之四,万方源持有的万方发展 2,574万股份将以物抵债抵偿给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转让完成后,万方源持有的公司股份为9,0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8%。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书》。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万方源分别于 2021年 8月 26日和 2021年 8月 31日与白山市惠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惠德实业”)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协议,万方源将持有的公司 80,444,00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全部委托惠德实业行使,委托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就此,惠德实业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白山市江源区财政局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若万方源持有的公司股份 9,086万股被违约处置,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正常。 3、经公司向万方源问询,上述案件的相关被告方正在二审上诉中,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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