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无人机(688297):中无人机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5号)文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A股)13,500万股,发行价格32.35元/股,共募集资金436,725.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及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9,705.7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6月21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专户到账金额421,000.3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94.6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9,705.72万元。 该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6月21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D1013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投入28,677.96万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回金额182,148.42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 358,137.52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6月14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黄田坝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无人机系统研制及产业化项目、技术研究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项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效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2022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15日止。 同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9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届满时止。 2023年,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3年4月,上述收益凭证已收回本金180,000万元及利息2,148.42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暂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等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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