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航装备(688586):江航装备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 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 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等业务 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 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 沟通。 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 应尽的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 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方面对大华进行了审查, 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和能力,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在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具备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 (二)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 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三)2024年2月5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的形式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 项、审计结论、专门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成员听取了大华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 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 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 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 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本页无正文,为《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之签字页)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于增彪 卢贤榕 陈驰华 2024年3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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